上报审核
当所有评审内容填写完成并检查填写通过后,上报评审资料,当提示上报成功,在“评审表列表”中状态是“已上报”时,表示上报成功!只有上报成功的评审表,单位和管理部门才能审核。
所在单位审核
当上报成功后,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可以“同意通过”、“返回修改”、“不同意”,如果“返回修改”且在个人填写评审表时间返回内,个人可以继续修改。如果是“同意通过”或者“不同意”,个人用户均不能修改评审表。审核也必须在系统规定时间范围内。
生成上报材料
当所有审核完成后,在系统点击中“生成资格申请表”(在查看或者修改评审表中都有此按钮),系统自动生成要求的资格申请表。生成后,可以将生成的资格申请表保存到本地文件,也可以直接打印。“生成资格申请表”可以随时操作,不是非要在系统填报完成后才能,可以在填写过程中生成后以便检查。
逐级送审
逐级由县(区)主管部门或市州住建局(市职改办)、省级部门、驻川单位初审,省住建局改办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