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第十七师司令部“英勇模范奖章”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处于战争环境,我军颁发和制作奖章没有统一的规定。颁发奖章一般为师以上部队,但最低也有团一级部队。奖章的材质也不一样,红军时期,虽然条件艰苦,但是仍重视奖章的质量,如一、二、三等“红星奖章”分别为金、银、铜质,红二方面军“特级优胜奖章”、赣东北省革命军事委员会“努力奖章”等均为银质。
红军第四军三纵队奖章(银质)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我军的奖章
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新四军和各抗日根据地的部队,开展了以战斗、生产和做群众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评选英雄模范活动。1939年5月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名义发布的《纪律条例(草案)》,没有特别区分战时和平时。1940年4月9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关于八路军奖励问题指示》中,关于奖励的标准基本上是围绕作战制定的。
各部队颁发的奖章如晋察冀军区“铁军前卫奖章”,冀中军区“五一奖章”,冀晋军区“红旗奖章”,新四军第十一师“*旗帜奖章”,八路军晋冀鲁豫第四纵队“战斗英雄奖章”,三五九旅“南泥湾劳动英雄奖章”,中央军委骑兵旅“模范生产工作者奖章”,等等。
冀中军区“五一奖章”
八路军抗战伤员“抗日英雄”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