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张继《枫桥夜泊》
夜半(子时)23:00-1:00夜半为十二时辰的第一个时辰。夜半,是今明两天的临界点,又名子时、子夜、中夜,意为孕育。
“古历分日,起于子半”,此时的天空,像婴儿的眼眸,黑得纯粹。
人们最早把“夜半”作为时间名词来使用的例子,见于《左传·哀公十六年》:“醉而送之,夜半而遣之。”
值得注意的是, 人们平常所说的“半夜”则是笼统地指全部天黑了的时间,其时间往往超出夜半的那两个小时。
鸡鸣而食,唯命是听。——《春秋左传正义》
鸡鸣(丑时)1:00-3:00从字面上来看,“鸡鸣”确有“鸡叫”之意,但它在十二时中却是特指夜半之后、平旦以前的那一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