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娱乐垂钓,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举步维艰。
尤其是在长江流域,在十年禁渔的背景下,在许多水域“一人一竿一钩”都成为奢望。比如安徽芜湖、江苏南京,长江干流全面禁钓,让许多垂钓爱好者无处消遣。
自禁渔后,诸多媒体也纷纷调转导向,将目标对准钓鱼人。
一时间,仿佛长江变成“无鱼”等级的一个重要原因,都是因为钓鱼人太多了,所以应该一刀切禁止垂钓。
有钓友讲,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全面禁钓了,一些和长江搭不上界的小河流,都不让钓鱼!
但长江禁渔应该等同于禁钓吗?笔者翻阅了诸多法律条文,也没有从其中发现诸如此类的信息。
当然,钓鱼人当中,很多人都有不少毛病。比如“爆炸钩、泥鳅钓鱼、锚鱼”等花样垂钓方式,被不少钓鱼人视为制胜法宝,这样的行为当然不应被提倡。但这些人也代表不了全部钓友,如果以此为借口,全面禁钓,怕是有些难以服众。
对于长江流域不合时宜的“花样”垂钓方式,各大媒体也进行了痛批。比如使用活饵泥鳅,专门猎*翘嘴鱼等掠食性鱼类的钓鱼人、使用爆炸钩、可视锚鱼器等方式的作钓者,已经成为网友们的讨伐对象,这样不合规的钓鱼方式,同样也被广大钓鱼爱好者嗤之以鼻。
在长江禁渔的大背景下,一些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很多年纪较大的钓鱼爱好者,几十年的爱好,说不能钓就不让钓了,似乎一下子难以理解和接受。
但“禁止钓鱼”这样的做法,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笔者认为,关于“禁钓”问题的症结,归根结底在于两个字:管理!导致“花样”垂钓乱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管理制度跟不上。但一些地方往往喜欢懒省事,与其花心思去管理,还不如让大家都不要去钓鱼了,这样一了百了。
对此,有人建议,在长江钓鱼规范管理的方式上,应该转变思路,由之前的“负面清单”模式,转向“正面清单”。
比如,之前的一些管理制度往往会规定什么钓具、钓法不能钓,但这样的模式有一个坏处,就是难以包罗万象,很多衍生出来的新钓法,总会让一些逐利的人钻了空子。
实施“正面”清单模式之后,可以研究制定哪些钓具、钓法可以钓,哪些制度既能充分保护鱼类资源,又能切实维护正当垂钓需求人群的权利,让钓友们的作钓习惯逐渐规范化,让休闲垂钓运动转入一个良性循环。
但不管怎么样,长江禁渔都不应等同于禁钓!休闲垂钓应受到保护,尤其是“一人一竿”不应成为广大钓鱼人的奢望。
长江的鱼少了,绝对不是钓鱼人多的原因,正常的垂钓需求应当得到合理保护,而不是去一味地限制。
笔者认为,面对复杂的情况,长江流域垂钓管理思路亟待改进,钓具“正面清单”需要尽快出炉!一些地方也需要将全面“禁钓”的管理模式,逐步转向规范垂钓方式的思路上。
当然,这些事情做起来可能要费一番脑筋,但做好了相信广大钓鱼人也会一直赞同,整个垂钓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上的从业者也会从中受益。
对于长江流域垂钓规范,各位钓鱼人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