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索尼电视动态成像黑线
其次,其认为,该产品售后写明享有全国联保和“三包服务”,这些政策目的是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底线。索尼作为国际品牌主观上理应从提供更好的售后服务角度出发,而不是利用客户基于对品牌的信任来精准测算时间差,从而逃避履行退换义务。
“况且,电视显示黑线只有在1080p视频播放源情况下显示,并非是马上可以察觉的,且这个电视安装在新房,也并非马上投入使用。这些实际情况应当予以酌情考虑。更何况,当我们意识到是电视质量本身问题后,马上积极与售后进行联系,并没有拖延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
“最关键的一点是,即便是按照‘三包政策’,购机发票作为有效凭证,起算日期也应当是从售出产品同时发票开具日期起算,可我在网上购买该产品后,勾选要发票,并填写了姓名电话,经销商至今没有开具发票。那么,以此来算,我认为电视其实并没有超出15天退换期。”李先生补充道。
图:李先生出具的聊天记录显示第一次索要发票是在购买后的第二天
图:在此前所要发票无回应后,李先生在近日又一次索要发票,至今未收到
“检验期间制度是商事交易中便捷、效率原则在法律上的典型表现,其适用范围原则上限于具有较高的理性程度和风险防范能力的专业商人。对非上人之间的民事买卖,或者买受人一方为普通消费者的,机械使用检验期间制度会不适当地家中买受人的注意义务,有时候会导致明显不公平的结果”。——援引自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
笔者在咨询了相关司法从业人士后,也被告知上述司法解释,即“三包政策”作为行政规定,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对于产品质量的检验期限是应该根据产品特性,消费者的类别来予以决定的。考虑到4k电视是新兴电子产品,又是第一次购买的普通消费者,并非彩电行业从业人员,机械适用15天规则,不符合法律规定。
事实上,新三包政策产品批次中,早已包含电脑、手机、电视等品类,可在实际应用中,很多经销商为了自己的利益,都在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再加上消费者甚至315人员都不甚了解三包具体内容,想退换货清款,几乎没可能。这也给李先生这样的用户,在维权上造成了很多困扰。
受到售后消极处理,用户维权进行时如果还只是这些,或者只是屏幕外部刮痕,李先生一方表示,只会停留在和销售方友好协商的层面,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为何现在要整理录音、聊天记录、政策法规等材料,准备付诸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呢?
李先生告知艾肯家电网,“当我发现问题咨询售后的时候,售后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不断重复询问已知信息,来消耗我的耐心,试图增加沟通时间成本让维权难以继续。”
而最让李先生和其女友难以接受的是服务人员的态度,据其透露一位自称可以代表索尼的李姓女性主管,在被要求请第三方机构仲裁,同时请求她告知公司地址的时候,不仅拒绝提供公司基本信息甚至采用了讥讽嘲弄的语气。
“她的原话是,‘消费者有哪条法律规定,可以要求我们告知你我们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我们索尼公司在中国只有电话号码可以联系!其他信息我们不予提供!’”李先生言及于此,也情绪激动了起来。在其看来,索尼售后的做法有店大欺客之嫌。
为此,李先生在索求信息无门之际,自行在购机的京东商城索尼店铺中搜索到了售卖方相关工商资质信息,显示所在地为上海宝山区一家名为灏旷的贸易公司,主营家用电器。
目前,这家店铺在京东已经是除索尼京东自营店外,排名和销量最靠前的一家。巧合的是,在索尼电视贴吧的置顶帖中,该家店铺近期也有被曝光举报售后消极、店名更换的先例。
截止笔者发稿时,京东客服最新一次通话中再一次对李先生的退还要求不置可否,并不断拖延时间。双方眼下仍未就矛盾争议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