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世南他认为写草书,笔的挥运与情绪有关,心情纵逸笔自然就快,书性已尽就自然停止。虞世南他是强调自然意趣的。他对做草书的书家提出了人品、气质方面的要求。
孙过庭指出心与手的统一,是书法创作的源泉、根本。在笔法运用方面,孙过庭要求骨力与遒丽、劲速与淹留、浓与枯等对立方面相济。在书体的风格方面,要求真草兼通。孙过庭认为,书法具有形质美和情性美,可以“达其情性,形其哀乐”,因此是一种高级的审美活动。
“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导,一种运笔方法,南唐后主李煜《书述》云:“导者,小指引名指过右。”顿,即“驻”,在垂直方向往下用笔谓之顿笔。此句意谓行笔则如流泉之畅达,停笔则如山石之稳定。
汲取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书法的规范,竭尽思虑,专心一志,这样时间过去了二十余年,虽然缺乏入木三分的功力,但从未间断临池学书的志向。看到书法中悬针垂露般的奇异笔法,如奔雷坠石般奇特,有鸿雁飞翔、野兽惊骇的姿态,鸾舞蛇惊的状态,断深崖、颓高峰的气势,临险境、据枯木的情形;有的重如飞崩的浓云,有的轻如蝉翼;行笔如泉水喷注,顿笔如泰山安然;纤巧似新月出现在天空,又如群星列于银河间疏阔有序;同大自然一样变化神奇,非人力运作所能达到。确实可以说是智慧与技巧的巧妙结合,心与手的和谐舒畅。笔不虚动,落笔定有缘由。一画之中,笔锋有起伏的变化;一点之内,衄锋挫锋,体现于毫端。何况每一个字都是由一点一画组成的,如果不去专心学习书法,用功苦练,反而引班超听说“安能久事笔砚”的话作为借口,或援引项羽所谓“书但记姓名而已”以自我满足,信笔为体,聚墨成形,心里不明白临书方法,手上不清楚运笔的道理,还想求得书法的美妙,这不是很荒谬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