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也称离职退养,主要是指1949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而且是干部身份的人员,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休养。非干部身份,1949年10月1日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待遇辞职,一般又被称为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
离休制度是针对建国前参加老革命的同志们设立的一种优越的,特殊保障制度。国发1982年62号文件明确,离休就是对建国前参加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到达离职退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离休后,领取的待遇叫离休费,待遇是很不错的。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离职后不仅工资照发,并按照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每年增发1到2个月的本人及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退休,又叫退出工作岗位休息。退休人员主要是指建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人。
退休人员又分为两类,一类领取的是退休金,一类领取的是养老金。
退休金,又叫退休费,实际上是指原用人单位发放待遇的一种工资制度,没有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有用人单位供养工人和由国家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的都叫退休金。
而养老金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之后,退休人员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按月领取有养老保险基金供给的养老金。1953年的劳动保险条例明确,到达退休后领取的是养老补助。
退休的待遇跟离休没法比。退休时,各种工资待遇基本上都有所下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后,我们实行的是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原则,很难再领取到向离休待遇一样的工资了。
而且,我们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就是想实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供养。一旦退休,我们以后就会逐渐跟原用人单位脱离管理关系,按月领取养老金,接受社区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