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有代表性部位砌体的砌筑方法,有如下规定:
规范【GB50203第5.1.11条】规定:竖向和横向缝砂浆饱满,勾缝均匀,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防止抹灰层开裂、渗漏。
规范【GB50203第5.2.4条】规定: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大于120mm厚墙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弯钩。保证墙面的整体性、稳定性,防止抹灰层开裂。
规范【GB50203第3.0.4条】规定:施工洞口侧面离交接处墙面不小于500mm,洞口净宽不超过1m,按规范要求留设过梁、阳搓及拉结筋,保证施工洞口填堵后墙面的整体性、稳定性,防止抹灰层开裂。
规范【GB50210第5.3.3条】规定:金属门窗框和副框必须牢靠。预埋件的数量、位置、预埋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建议采用预制混凝土块补槎,便于门窗安装的固定,保证门窗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