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办法,在办理分户的同时,流转他人闲置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但宅基地使用权在满足一系列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农民集体内部流转,也就是同属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可以依法流转宅基地使用权。
所以在面对两个儿子一处宅基地的前提下,流转他人闲置宅基地是切实可行的办法,但这个办法是有前提的,因为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不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流转价格不等,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父母的经济负担,要知道两个儿子的农民家庭经济负担是比较重的。
第二个办法,一人分户后,由父母出资帮衬买房,另一人随父母生活未来继承宅基地。
这个办法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因为未来城市的发展和农村的发展都是未知数,当父母在其中一个儿子分户后,出资帮衬买房,另一个儿子跟随父母一起生活。
谁去谁留?谁能去城镇生活居住?谁能将来继承宅基地?父母是否能做到一碗水端平?两个儿子会不会不平衡?未来农村宅基地升值会不会起冲突?父母的基业未来如何分配?
这个办法背后问题太多了,是我觉得最不建议的办法之一,但又是现实中可能需要的考虑办法,不管怎么样,父母的经济负担肯定是沉重的。
第三个办法,一个儿子娶媳妇,一个儿子入赘。
肯定有人会说这个办法也不公平,但现实中采取这个办法的家庭并不少,当父母无法妥善解决两个儿子的住房问题,并且无力负担两个儿子婚配带来的经济负担时,选择一个儿子娶媳妇,一个儿子入赘是比较实际的做法。
一方面可以减轻父母部分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能让两个儿子都能顺利成家立业,只是在谁去当上门女婿的问题上,家庭内部要慎重商议决定。
当儿子的不管是娶媳妇还是入赘女方家庭,只要努力图上进,过日子是不成问题的。
生活中,还有人说:“当父母的可以把家里的房子盖成两层,一个儿子住一层就好。”
这种操作有,但问题和矛盾非常多,一是各自成家后妯娌之间的问题;二是公婆能否一碗水端平的问题;三是房屋确权到谁名下,私下要有协议约定的问题;四是父母百年之后,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等,所以这种办法在之后问题比较多,往往会影响到一家人的和睦团结,甚至闹到兄弟反目的程度,当父母的肯定不愿意看到亲兄弟变成如此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