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就这样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离职了,但是心里还有一个顾虑放不下:“我的社保怎么办呀?怎样才能继续参保呢?”
其实,大家不要担心,我市有好几个途径可以继续参保呢!
途径一:
达到退休年龄之前(男:60周岁,女:50周岁),大家只要找到新的单位继续工作,老板就要继续为你参保;
途径二:
自主创业开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小伙伴们,只要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也可以以公司或个体户为单位继续参保。
途径三:
无工作单位且是本市户籍的小伙伴们,可以以个人方式参加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知识拓展:
1.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后并办理入户手续后可按户口性质,选择以村集体或家庭户为参保单位参加医疗保险。
2.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所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医疗保险。
参保途径这么方便,社保处于暂停状态的伙伴们,赶紧选择适合你们的参保方式,继续参保吧!
温馨小提示:
我市的社会保险已实现了市内联网,参保人在本市内变换了参保单位,不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只需要原用人单位办理停保,新参保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保险关系自动接续。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参加社保,员工自愿放弃参加社保不合法律规定
最近有些企业主咨询:“很多员工为了每月能拿到更多的钱,不想参加社保于是在入职时建议公司与其签订自愿放弃参加社保的协议,这样可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即使双方有关于不需购买社保的约定,也不能排除该法定义务,亦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因此,如果聘用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参加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
(中山发布编辑部 源自中山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