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滨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通知指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已到关键时刻。为保证我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各联合检查站须进一步加大排査力度,提高査控质量。市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加大“环滨防控圈”管控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非滨州市籍车辆进入滨州市境内的,除运送必需的生产生活物资和应急保障物资外,全部劝返,并做好车辆信息登记。市内企业必需的生产原料和产品运输,由企业到所在县市区领导小组交通联防专班(公告已发布)办理“战役情、保畅通”通行证,凭证通行。
二、滨州市籍车辆载有非滨州市居民(驻滨单位工作人员除外)的,全部劝返;拒不接受劝返的,就地就近送往集中隔离观察点隔离。
三、滨州市居民(驻滨单位工作人员)从市外进入滨州境内的,由属地负责按要求隔离观察。
四、各交通监测点对进入滨州市的车辆一律进行消毒、登记;对所有人员全部测量体温、核验身份证并登记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
五、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要与各联合检查站积极配合,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查控质量,有效筛选来自湖北或途经湖北的非湖北籍车辆、人员。一是收费站出口逐一核查车辆入口信息,显示信息为湖北省进入的,立即通知检査站工作人员,二是由公安人员对车辆驾乘人员分置询问,捕捉有效信息。重点关注滨州籍车辆、人员是否到过湖北或经停湖北信息查询,一经发现,立即通报当地卫健部门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三是加大夜间检查力度,从各检查站检查情况看,从湖北或经停湖北等疫区来的车辆、人员,在夜间进入滨州可能性较大,要加大夜间检査力度,对车辆、人员身份证、手机号码、行车路径、经停城市进行详细询问,一经发现,迅速处置确保不漏一车一人。
六、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县级及以下农村道路与外市交界处查控力度,严防死守,杜绝外地车辆、人员进入滨州的途径,坚决切断病毒传播输入渠道
七、各县市区要根据隔离防控要求,就近设立专门的集中隔离观察点,至少确定1-2家集中隔离宾馆,满足集中隔离观察需要。
同时要积极与各联合检查站搞好对接,确保需要隔离的人员按要求落实隔离措施。
滨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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