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审批高层的必要条件,加拿大联邦审核条件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30 22:53:48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行各业都在不断进步,房屋建筑行业肯定是向着更高发展,随着人口的增多,高层建筑的发展势不可挡。想要建造高层建筑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楼层越高要求和规范也就越多,这是为了保障人身安全。想要了解高层建筑,不如先来了解一下高层建筑避难层设置,这是高层建筑所必需要设置的,就来看看它到底是怎样的吧。  高层建筑避难层设置规范  高度100m以上的建筑物,一旦遇有火灾,要将建筑内的人员完全疏散到室外比较困难。加拿大有关研究部门提出以下数据,使用一座宽1.10m的楼梯,将高层建筑的人员疏散到室外。除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塔式高层住宅和单元式高层住宅之外的高层民用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都不会少于两座,即便是采用剪刀楼梯的塔式高层建筑,其疏散楼梯也是两个。当层数在三十层以上时,要将人员在尽短的时间里疏散到室外,仍然是不容易的事情。因此,本规范提出高度超过1OOm的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或避难间。  高层建筑避难层设置技术要求  1.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楼层不宜超过十五层的原因是,发生火灾时集聚在第十五层左右的避难层人员,不能再经楼梯疏散,可由云梯车将人员疏散下来。目前国内有一部分城市配有50m高的云梯车,可满足十五层高度的需要。  2.进入避难层的入口,如没有必要的引导标志,发生了火灾,处于极度紧张的人员不容易找到避难层。为此提出防烟楼梯间宜在避难层错动位置或上下层断开通过避难层,但均应通过避难层,使需要进入的人能尽早进入避难层。  3.避难层的人员面积指标,是设计人员比较关心的事情。集聚在避难层的人员密度是要大一些,但又不致于过分地拥挤。考虑到我国人员的体型情况,就席地而坐来讲,平均每平方米容纳5个人还是可以的。  高层建筑避难层设置问题  1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应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外墙上设置的窗应为固定窗。  2楼梯间不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直接开向前室(合用前室)的户门不应超过3户,且应符合下列之一条件:  2.1楼梯间的前室均为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  2.2楼梯间的外墙上设有每五层面积不小于2m2、并在顶层设有不小于0.8m2、沿火灾烟气方向倾斜的固定百叶窗,且其独立前室设有可开启外窗或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公共部位消防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3.1走道、电梯厅、防烟前室、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接入室内消火栓系统;  3.2楼梯间、防烟前室(合用前室)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3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疏散指示标志;  3.4除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外,还应设消防卷盘(消防水带)。  4户内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4.1除卫生间外,所有房间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厨房选用感温探测器,其它房间应选用感烟探测器;  4.2厨房应设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并联动紧急切断阀;  4.3当住宅内设置有风管的中央空气调节系统,且风管穿越户与户之间或单元之间隔墙时,户内除卫生间外的每个房间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距户门1m处应设置喷头。  5当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为敞开的凹廊时,开向凹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当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为敞开的阳台时,开向阳台的门、窗可设普通门、窗,但不得设置移门或侧拉门。  6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管道,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为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的阳台、凹廊内不应设有可燃物(包括管道保温材料)。  高层建筑不仅仅是一栋建筑物,它还代表先进的建筑技术,一栋高层建筑的建成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技术支持。在建筑高层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它的稳定性,还要考虑使用时期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等综合情况。高层建筑避难层就是当发生火灾时,给人们逃难求生的场所,它是必须设置的,因为人们无法快速的从高层建筑中逃生。高层建筑避难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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