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招投标,不仅违背诚实信用、竞争择优原则,而且严重干扰了招投标的公正性,破坏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近日,沿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串通招投标案,涉案金额300多万元。
2020年5月18日,沿河县监察委员会在问题线索核查中发现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三年内,贵州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杨某宇和贵州某环保有限公司委托竞标代理人杨某树等人在参与沿河县省某煤炉项目招标过程中涉嫌恶意串通投标的行为,并移送至沿河县公安局。接警后,沿河县公安局立即对该案件开展侦查。
经查,在招投标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杨某树与杨某余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利益,采取非法手段中标,涉案金额达300多万。2020年7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树、杨某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法律小课堂
串通投标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串通投标罪: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串通投标罪:相关法条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 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审 核:王 惠
编 辑:吴白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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