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集镇
桃源集镇是山东省菏泽市曹县辖镇,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曹县西北部。辖71个行政村,总面积80.44平方公里。目前已与庄寨镇合并。
明洪武年间,唐、戴二姓自山西洪洞迁此,时此地有一片桃林,每年初春,桃花盛开,香飘十里,故称桃园。后有文人取陶渊明《桃花源记》中“桃源”二字,将“桃园”雅化为“桃源”。
清初,王官集北移于此,遂名桃源集镇。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分属辛安里、夏侯里、板城里。
清乾隆元年(1736),曹州府督捕同知署设此,后改建为桃源镇,相继设立桃源营守备府与飞虎厅,时辖三省七县期界讼狱,至民国三年(1914年)裁撤。
1928年,属曹县第十区。
1930年,北部属曹县第三区,区公所驻桃源集;南部属第二区(魏湾)。
1943年8月,北部属齐滨县第三区,南部属齐滨县第二区。
1949年8月,北部属曹县第七区(驻桃源),南部属曹县第八区。
1952年,南部大寨集地区划属第七区(桃源区)。
1957年,南部大寨集地区属张堤圈乡。
1958年3月,庄寨从桃源分出,设立庄寨乡;9月,庄寨乡与桃源乡合并设宇宙人民公社;10月,改称桃源集人民公社。大寨集地区北部属桃源集公社,南部属楼庄公社。
1959年底,大寨集地区南部改属留庄集公社。
1960年2月,桃源集人民公社更名为庄寨人民公社。
1962年,楼庄公社恢复,大寨集地区南部仍属楼庄。
1979年1月,庄寨人民公社东半部50个自然村划出,成立桃源集人民公社;同时成立大寨集人民公社,以原庄寨人民公社南部4个村和楼庄公社部分村划归新成立的大寨集人民公社。
1984年1月,撤销人民公社,成立桃源集乡、大寨集乡。
1996年12月,撤销桃源集乡,设立桃源集镇。
2001年2月,撤销大寨集乡,成建制将大寨集乡并入桃源集镇。
2021年7月12日,原庄寨镇、桃源集镇两镇合并,成立新的庄寨镇,桃源镇正式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