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雨水系统的选择原则:
屋面雨水排除优先选既安全又经济的系统。
安全性。雨水系统应迅速及时、有组织地将屋面雨水排至室外,并且:
1)屋面天沟不向室内溢水或泛水。
2)室内地面不冒水。
3)管道能承受正压和负压作用,不变形、不漏水。
4)屋面溢流少或避免。
经济性,雨水系统在满足安全排水前提下,能够:
1)工程投资费用少、造价低、用料省。
2)少占用建筑空间高度。
3)系统的寿命长。
建筑物雨水系统的选用:
建筑屋面一般应采用65、87型斗雨水系统。
长天沟外排水应采用65、87型斗雨水系统。
大型屋面厂房、库房或公建,当悬吊管受室内空间限制时,宜采用虹吸式雨水系统。
檐沟外排水宜采用重力流斗雨水系统。
当溢流设施最低溢流水位高于雨水斗进水面10cm以上时,不应采用重力流斗内排水系统。
排水高度小于3m时,不得用虹吸式系统。
内排水应采用密闭系统。
阳台雨水不排入屋面雨水立管。
雨水斗及溢流口设计不能避免超量雨水进入系统时,必须考虑压力作用,不可按无压重力流设计。
65型、87(79)型雨水斗系统-计算部分:
新旧版的差异-雨水斗DN100服务面积:
65、87 型雨水斗排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