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更好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在北京、天津、河北开展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近日,本报记者深入三家法庭开展采访调研,集中展现人民法庭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探索创新。
张家湾法庭:
解锁基层治理“法治密码”
“没想到孩子会把我们老两口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家产。”今年10月13日,法官赵凡刚走到里二泗村村委会门口,就被沈大妈及其家人围住,让她评评理。
询问案情、现场勘验、释法说理……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安抚,沈大妈激动的情绪终于缓和下来,与子女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圆满解决。
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人民法庭的法官赵凡来说,到村里开展巡回解纷早已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这类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是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着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赵凡表示,通过现场调解,能够更好地倾听当事人心声、化解双方怨气。
图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人民法庭干警和特邀调解员到何各庄解纷联络站开展解纷工作,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现场立案、纠纷调解服务。资料图片
张家湾法庭地处北京市通州区腹地,案件管辖地域承载着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综合交通枢纽、三大建筑、张家湾设计小镇和古镇等多项重点功能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快,城乡融合发展任务重,司法保障需求格外突出。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法庭,张家湾法庭立足辖区发展大局,精准对标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要求,对内优化职能,对外延伸服务,不断完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铺设立体解纷网
激活诉源治理“神经末梢”
几张木头小桌拼成审判台,马扎和高凳摆成原告席、被告席……今年6月10日,一场巡回审判开在了陆辛庄村当事人家的厨房里。
尽管条件简陋,法庭氛围却不失严肃。张家湾法庭庭长晋怡在主持了一个半小时的庭审后宣布休庭,让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由于当事人没有手机,无法进行线上开庭,法庭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服务到家。
这种传统的巡回审判只是在对解纷网络查漏补缺,确保司法服务在辖区100%覆盖。
晋怡介绍,目前张家湾法庭已经构建起“村社—镇街—法庭”三级解纷网络,促进矛盾源头预防,纠纷多元化解,诉讼一站服务。
在镇域,设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员额法官、特邀调解员、行政调解力量等纷纷入驻,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风险评估、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立案登记、案件查询等一站式解纷服务。
在村居社区,设立解纷联络站,派驻解纷联络员,负责村级矛盾排查上报、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依托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下沉在线诉讼服务到村居社区。目前,已有村社解纷联络员130人。
在互联网,“E解纷”平台充分释放效能。村社配置专属解纷二维码,扫码即可获取法律咨询、多元解纷、在线诉讼等一站式解纷服务。自“E解纷”平台运行以来,群众提交解纷需求97件,多元化解70余件。
张家湾法庭还将立案、诉讼服务、诉前财产保全、多元调解、案件速裁精审等职能整合,并开展集约送达和集中排期工作,减少当事人诉讼奔波和案件流转成本,让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不出辖区。
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从镇街到村社,从线下到线上,多元解纷的“毛细血管”不断延伸,矛盾纠纷在源头得到迅速化解。
助力“接诉即办”
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房主家里没人,我们车被砸坏了谁来赔?”
今年9月4日,一场大风过后,张家湾镇某小区刘大妈家露台上的物品被吹落,导致楼下停放的4辆车同时受损。
4位车主共同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问题,小区所属村委会将诉求工单提交张家湾镇政府请求协调解决。镇政府立即组织各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方案。张家湾法庭的对接法官徐明祺参与研判,与各部门共同会商研讨,最终决定对当事人诉讼引导。
经过特邀调解员周淑利的反复沟通,居住在云南的房主刘大妈通过“云法庭”与4位车主签订了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不到两周的时间,4起侵权纠纷圆满化解在诉前。
“村镇多发的矛盾多样复杂,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网格,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想问题,才能得到较好的调解效果。”特邀调解员王海龙告诉记者,诉前调解工作也缓解了当事人直面法庭的心理压力,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为优化解纷队伍,张家湾法庭增设1名立案员、1名诉服员,方便辖区群众就近立案、就近咨询。增设2名速裁法官和5名特邀调解员,简单纠纷诉前调解,类型纠纷快审速裁,疑难纠纷精审细判,让纠纷化解繁简分流、快慢分道。
响应速度快、问题解决及时、群众满意率高,这是北京市民对12345“接诉即办”服务的评价。
“法院参与街乡镇接诉即办工作,群众诉求的解决路径更宽了。”徐明祺表示,常态化的联席会商机制让纠纷解决的主体更丰富,职责划分更清晰,纠纷解决效率更高。
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为群众诉求解决提供法律途径、为辖区发展大局做好法律保障……张家湾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地域上的联络优势,加强与所辖镇街的工作对接,不断释放司法活力。
记者了解到,张家湾法庭主动融入北京市党建引领接诉即办改革,与属地党委政府建立双向联络,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对接司法保障需求。今年3至8月,以会商指导、联合调解等方式参与辖区12345重难点工单办理759件。今年以来,参与镇街联席会商20次,提供法律参考意见54项,发送司法建议7份。
释放网络效能
探索智慧解纷新路径
走进张家湾镇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最醒目的是桌上摆放的二维码。群众扫码即可进入通州法院在线诉讼服务中心,获取多项法律服务。
这样的二维码张贴在张家湾法庭辖区内的每个解纷中心和重点村居社区,群众扫码就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立案、诉讼交费退费、案件查询、调阅卷宗、联系法官等,真正能实现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指尖上”的实时诉讼服务。
土地租赁、宅基地置换、环境整治、拆违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类矛盾纠纷频发。如何稳妥化解城镇化衍生纠纷,将萌芽状态的矛盾及时化解?
“我们不仅有在线诉讼服务中心,我们还建设了‘E解纷’平台,每个村都有不同的解纷二维码,在后台可以研判村居社区多发的矛盾纠纷类型。”徐明祺告诉记者,由于简单易用,“E解纷”平台不仅受到年轻人和律师的青睐,在老年人中也颇受欢迎,有80%以上的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解决。
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司法审判数据与12345市民热线数据定期比对,可以明晰镇域矛盾纠纷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主动治理。目前“E解纷”平台已经与张家湾镇“湾事通”、潞城镇“文明银行”在线治理平台实现对接共享。
通州区作为北京市撤村建居改革试点,村转居中集体土地和资产处置、农转非等法律问题广受社会关注。今年上半年,因某安置房项目产生的法律问题,市民拨打12345热线的工单就高达441单。
张家湾法庭对相关问题及时研讨、统一裁判尺度,妥善审理涉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和交通枢纽建设定向安置房系列案件,依法保护农民房产权益,确立“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裁判规则,在解决市民合理诉求的同时形成了示范效应。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重视利益格局变化带来的矛盾纠纷变化,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晋怡表示,法庭还将持续关注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优化等问题,分类施策、协调联动,积极推动城镇化衍生纠纷化解。
李七庄法庭:
寻找城镇化建设中的不二“法”门
滨海之畔,深秋的早晨,略带一丝凉意,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李七庄人民法庭副庭长李月辉拿起一套热腾腾的煎饼果子,边吃边赶往法庭。庄严的国徽,灰色的外墙,4个标准化审判庭,其中2个科技法庭(含1个家事审判庭)和2个融合法庭。虽然人民法庭名曰李七庄,实际上是一个城市人民法庭,因为辖区两个街道位于天津外环城市发展带,是天津市城镇化建设的排头兵。
与现代化法庭交相辉映的是李七庄街道的美景,宽阔的马路旁一幢幢小洋楼错落有致,蓝天白云下一排排太阳能路灯、干净的柏油马路,都让人时刻感受到现代城市的气息。而在多年前,位于天津市外环城市发展带的李七庄街道还是“古树高台,乡村院落”。
旧貌换新颜,李七庄街道的大变样从全国推进城镇化建设后开始提档加速。2013年12月,**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城镇化建设的东风吹到了天津市西青区,也让李七庄的发展迎来了“春天”。
如何让法律更好服务城镇化建设,李七庄法庭蹚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新路子。金秋十月,正是收获的季节,让我们听听李七庄法庭如何结出“累累硕果”。
寻根:找准“病灶”精准发力
西青区秀川路10号,是李七庄法庭的所在地。法庭辖区有李七庄、津门湖两个街道,含23个社区、13个自然村、7个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常住人口约21万人。
两条街道,两条不同的城镇化路径,矛盾纠纷特点也不尽相同。
“我不管,今天这个婚我是离定了,我就是死也不跟你过日子了!”
“我还不想跟你过呢,离婚可以,儿子必须归我!”
李七庄的胡先生和张女士在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像这样的离婚诉讼等家事案件,法庭一个月要审理十几起。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乡村变城市,村民变居民,产生诸多以家事矛盾、邻里纠纷为主的纠纷。
李七庄街道城镇化发展路径为村改居,熟人社会印记十分明显,所以部分家事、邻里纠纷能够在村、居内以非诉形式解决。李月辉等双方当事人都冷静下来,仔细询问导致起诉离婚的实际情况,在了解到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两个孩子年龄还小,决定调解优先,经联系村干部、邻里纠纷观察员多次上门做工作,让双方把怨气撒出来,各自反省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最终达成和解。
找准了家事、邻里纠纷多发的“病灶”,李七庄法庭对症下药,创新审判理念,推进家事审判精细化,探索了圆桌式审判方式,引进家事、邻里纠纷观察员机制,并于今年7月发出西青区第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当事人用更积极、更包容的心态化解家庭、邻里纠纷,家庭教育令发出至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与李七庄街道情况不同,津门湖街道下辖的7个社区全部是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新建社区,其中比较典型的有人口超密集的富丽津门湖社区。另外,城镇化建设中还出现了发达的楼宇经济、村集体经济等新型经济模式。为更好满足这些新型经济模式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司法需求,李七庄法庭还精心选择王兰庄社区为试点社区,筹备共建了“诉源治理共建站”。
距离李七庄法庭约6.5公里的王兰庄村,目前拥有商贸、制药等特色行业,顺利完成集体产权改革,撤村建居后,集体经济总资产达到50多亿元,企业合同、经济纠纷类的案件较多。“诉源治理共建站”为该村群众多元解纷、诉调对接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促进地域经济向好发展。
求解:矛盾宜解不宜结
大量的水顺着管道漫到客厅、厨房,天花板、顶梁受潮已经起皱变形,沙发、冰箱等家具家电被水浸过后已经损坏,看着眼前的景象,吴先生气得浑身发抖,这已经是第二次楼上租户厨房漏水导致自家房屋受损。
“这窝囊气我是不受了,撕破脸就撕破脸,大不了这邻居不做了!”吴先生一纸诉状将楼上户主起诉到了法院。其实案件责任明晰,楼上户主只要对吴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就行,但是双方对于维修的方案和金额一直争执不下,甚至发生口角,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如果你们对于损失金额有争议,可以进行损失造价鉴定,但是你想想,去鉴定不花钱么?鉴定结果一时半会出不来,你们的房子还得住啊,楼上楼下的,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们有话坐下来好好商量。”法官赵忠丽的一番话,说到了双方的心坎儿上。
赵忠丽又从邻里关系、生活互助等方面进行劝导,经过几个回合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这房子以后我也不出租了,以后咱们还是邻居。”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很多村民住上了楼房,随之而来的房屋漏水、装修噪音、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也逐渐增多。
“此类案件不能一判了之。”赵忠丽表示,更重要的是要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成讼”,让和谐成为社区的深厚底色。
李七庄法庭以“三进”(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为抓手,加强与司法所、矛调中心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共建联建,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逐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同时,与李七庄街道司法所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并与西青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上海某商事调解中心开展合作,借力人民调解员及商事调解员,将诉前调解落在了实处。
李七庄法庭还将推广共建站做法,进一步畅通解纷渠道,推动人民法庭定分止争职能向纠纷源头和前端延伸,激活人民法庭服务和保障新型城镇化的“神经末梢”。
灌注:为企业发展注入无边“法”力
“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赶上了时代的发展,宅基地置换楼房、撤村建居,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我们一直走在探索城镇化建设的最前沿。”西青区法院党组*、院长董照南对于李七庄的发展颇有感慨。
目前李七庄街道有工业企业58个,基本形成工业、轻工、橡胶、金属制品和医药等五大主导行业格局,大批来自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外商慕名而来在此投资建厂。
如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李七庄法庭交出了自己的答卷。
“这合同拟定一开始就有问题,我们哪里知道会赶上新冠肺炎疫情,更何况这场地我们压根就没使用,怎么还收我们的钱呢?你这是赚黑心钱啊!”
某广告公司在租用宣传展位时,与某房地产置业公司发生了经济纠纷,主要矛盾点在于疫情期间的场地收费问题。为了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李月辉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转换工作思路,敏锐发现双方后续还有合作的可能,从普及法律知识、现实因素入手,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成功签署调解协议。
股份经济合作社是西青区城镇化建设的新探索,李七庄街道辖区有杨楼、邓店、王兰庄等7个股份经济合作社。涉及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国有企业等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利益格局复杂,处理难度极大。近3年来,李七庄法庭共妥善处理此类案件266件,为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除此之外,李七庄法庭还推动问题合同专项整治,定期为企业开展“普法知识小讲堂”,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在定点社区设立“诉源治理共建站”、诉调对接工作站,为诉前调解提供支点,法官与参与诉前调解的人民调解员结对子,给予业务指导,坚持指导前移、调解前移,以非诉引导、联合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将矛盾解决在当地,消灭于萌芽,为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现实问题及时“把脉”“开方”。
夜幕降临,李七庄街道的路灯亮起,与天边的点点星光交相辉映,在法治的光亮下,李七庄的城镇化建设正如火如荼。
柳泉法庭:
速度 力度 温度=满意度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人民法庭地处“京南明珠”——固安县中部,辖55个行政村。
2022年5月,柳泉法庭开展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以来,紧盯乡村发展、企业需求、人民期盼,立足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彰显公正司法的速度、力度、温度,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立调审执”一体,跑出司法“速度”
“案件款44000元,已履行。”
“案件款56028元,已到账。”
8月30日下午,柳泉法庭正在调解两起民事纠纷案。在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中,原告李某从某销售公司处购买小货车一辆,提车当天发现车门喷漆与车身颜色不一致,认为该公司存在销售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三;另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中,原告某银行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4万余元款项转入刘某账户,要求返还该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两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虽然诉讼标的额超过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限额标准,但存在调解空间。”在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下,承办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半天便成功调解了两起民事纠纷案件,并且全部当庭履行。
小瘦身,大提速。该两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柳泉法庭工作的缩影,也是柳泉法庭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的体现。今年以来,柳泉法庭积极推进“立调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增设立案和执行职能,制作便民提示牌,精简工作流程,促进司法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百姓矛盾时有发生,其间总免不了当事人工作日不便诉讼的情况。柳泉法庭创新开展“5 2”工作模式,增设“假日法庭”,在周末、节假日照常上班,法庭照常开庭,及时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国庆前夕,法庭对一起申某诉王某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纠纷的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国庆期间,当事人王某又打来电话,对已作出判决的案件表达和解意愿。我们立即电话联系申某,耐心为其讲解法律关系,促成双方对和解金额达成一致。”承办该案的柳泉法庭庭长刘鑫说。
10月5日上午,柳泉法庭调解室内,在值班干警张超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件涉及土地流转案件在判决后和解履行,既化解了矛盾,又不耽误农时,为秋播小麦赢得了时间。
“款已收到!”在一起案件中,随着案件款到账消息而来的,还有双方当事人给出的称赞。
陶某租赁了刘某的大棚种植蔬菜,一场暴雪压垮了大棚,双方围绕损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刘某遂将陶某诉至法院。柳泉法庭收案后,及时安排庭审,组织举证质证,依法进行宣判。但被告怠于履行赔付义务,原告咨询申请执行事宜,双方的关系降到冰点。针对此情况,法庭果断采取判后调解,劝导被告履行。最终,被告履行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判决后调解 执行前劝导”,柳泉法庭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全程,充分释法明理,量身定制最优解,督促义务人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工作目标。
坚持多措并举,增强司法“力度”
司法为民关键要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扎实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柳泉法庭积极发挥前沿阵地作用,着眼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多措并举,延伸司法服务,不断增强司法为民力度。
“法官在电话里说不让我来送锦旗,那可不行,这个锦旗我必须要送!我要感谢你们依法公正高效办案!”9月1日,某村村民田某激动地握住法庭干警的手,将一面早已准备好的“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柳泉法庭。
田某系某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原告,此案双方当事人曾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私下将两家的耕地交换耕种,后又在耕种过程中产生矛盾。田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土地,清除地上物。
庭前法庭工作人员数次勘查现场测量取证,与村干部沟通了解前因后果。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柳泉法庭依法出具判决书,并进行判后答疑,双方均未上诉。
从调查走访到排查证据,从研读法条到问询专家……在群众认可和赞同的背后,是柳泉法庭干警们实实在在的付出。近年来,柳泉法庭始终把案件质量当成审判生命线,不断加强教育培训,注重青年干警培养,以老带新、交流学习,每起案件都经过“精耕细作”耗心费力,着力打造业务精通、能力过硬的法院队伍。
凝聚多元解纷力量,深化涉农诉源治理。柳泉法庭对辖区142名调解员推出“菜单式”服务,采取“一对一”、小班教学等方式培训,确保学习内容入脑入心、培训知识真学真用;推进各村建立“红黄绿”预警机制,采取半月报备、突发即报工作模式,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与调解组织联动,妥善化解柳泉镇东红寺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开展“今日我当值”活动,由辖区内调委会轮流到法庭值班,参与案件诉前化解和诉中调解。
此外,柳泉法庭还秉持德治优先,自治为基,法治为本理念,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借助辖区南房上村清代名臣于成龙孝廉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村民自律,指导辖区55个村委会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村民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于初始,“无诉讼村”达标14个。
关爱弱势群体,彰显司法“温度”
柳泉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尤为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发挥法治正能量,传递出浓浓的司法关怀,彰显司法温度,为他们擎起法治蓝天。
“感谢法官的调解,避免了我的损失。”未成年人李某的家长激动地表示。
某日,未成年人李某独自在线联系了法庭辖区内汽车商贸城一汽车经销商购买名牌汽车,支付了5万元定金款。学生家长知悉后起诉要求退还定金。了解基本案情后,柳泉法庭承办法官积极组织调解事宜。本案中,涉事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事先未经监护人同意,独自与该店签订购车意向书,超出了其认知能力,且家长在知悉孩子购车后,第一时间作出了不追认的意思表示,依法应认定该购车合同无效。由于汽车经销商已为此备货,并支付了一定费用,法庭干警积极想办法,为其减少损失。在法庭干警的多番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经销商退还了5万元定金款,原告撤诉,该案圆满结案。
“我们一直致力于司法维护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百姓感受到法律不是高高在上,让群众看得见正义就在身边,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刘鑫说。
在高某诉史某离婚纠纷案件中,史某因脑出血留下后遗症,至今卧床不起。柳泉法庭了解情况后,主动上门服务,在确保史某神志清醒能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后,迅速开展调解工作,在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等情况均无异议后,当场制作调解协议,由当事人签字捺印。
“柳泉法庭的司法速度、力度、温度,彰显了对老百姓最朴实的情怀、最忠实的本色。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加快司法速度,增强司法力度,传递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固安法院院长王庆国说。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乔文心 史风琴 见习记者:王岚芳 通讯员 孟冬 杨倩 | 编辑:逯璐 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