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周大生一销售代理公司因在某短视频平台销售金饰“缺斤短两”被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处罚信息(沪市监虹处〔2022〕092022000374号)显示,上海正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近日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罚款46万元。
据悉,上海正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与北京空间变换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并在其“某音平台”上注册申请账号名为:“周大生珠宝臻选”,店铺名称为:“周大生正欢专卖店”。当事人是“周大生”品牌在某音平台的销售代理,并和深圳市互联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电商业务)签署合作协议,当事人负责前述商品的销售和推广。
沪市监虹处〔2022〕092022000374号显示,当事人负责运营的周大生正欢专卖店“某音平台”中商品名为:EOGC0395/足金贝壳挂坠【商品详情页内容——品牌:Chow Tai Seng/周大生;配石:镶嵌天然有机宝石;款式:吊坠(赠链);标称质量:0.5g;材质:足金。】当事人从“周大生”取得用于展示的实物样品质量为0.388g,且未与“周大生”确认实物商品质量为0.5g,在商品详情页上宣称为0.5g。 前述商品的销售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0日,后因“某音平台”出台新规,不允许售卖低克重黄金饰品(即不让售卖低于1g的黄金饰品)直接导致当事人不能在其某音店铺售卖该商品,其间当事人在其某音店铺共计销售352件,退货84件,实际销售268件,销售价格为299元/件。
据了解,上述84件退货商品(均未被损坏)由深圳市互联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入库管理,拟用于当事人进行二次销售。经深圳市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前述商品库存实有116件(包含上述退货的84件),该库存商品均用于包括当事人在内的网络平台进行销售。该116件库存商品的标签和“珠宝玉石首饰鉴定证书”上的质量信息显示最高克重为0.462g,最低克重为0.376g,平均克重为0.406g,均未达到当事人某音店铺该商品详情页上宣称的0.5g,平均负偏差率达到了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