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分享页面。App截图
“行程分享”提示不明显,系统无偏航预警
23日,新京报记者在河南郑州两次探访货拉拉行车过程发现,下单后出现的地图页面上,有一个安全中心的标识,点击该标识,可以进入另一个页面,该页面上显示有“行程分享”和“110报警”的功能。点击分享可以生成链接发送给好友,好友可通过点击链接实时查看车辆位置、司机和车辆信息,还可以拨打司机电话。但在车上,新京报记者没有看到摄像头等设备。
点击“安全中心”可进入“行程分享”页面。App截图
因“行程分享”提示不明显,多名乘客在采访中表示,不知有此功能,多名司机也表示,“不像滴滴能分享行程”。韩姓司机表示,他自己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而货拉拉平台也没有录音、录像等的要求。
22日,货拉拉总部的客服人员称,“目前货拉拉App以及车内是没有相关的录音、录像设备用以支持记录和取证的功能。”
新京报记者走访发现,货拉拉平台并没有强制司机走导航路线,如遇偏航等情况,系统也不会启动预警。
王姓司机介绍,用户在货拉拉平台下单后,平台会出示路程航线,根据里程数及货物多少判定价格,“在司机出发前,顾客就已经在平台下单交钱,司机必须在平台限定时间内完成货物运送订单。”
通常情况下,司机会在出发前和用户通话,了解运输货物的详情,如果在此时对货物重量等问题有异议,双方皆可取消订单。
对于车辆是否按照导航规定路线行驶,韩姓司机说,平台没有对此进行监测,如果车辆偏航、绕行,系统也不会发出警报。王姓司机则表示,虽然平台有航线提示,但是路线可由司机自行决定,“你可以绕行,也可以偏航,但是超过平台规定时间,司机会被扣分,扣分就会影响接单量,所以一般没人绕行。”
花500元即可刷分,有店铺代注册账号
货拉拉平台通过扣分约束司机,分数低将影响司机的接单率。朱姓司机提到,货拉拉平台会根据司机的分数进行排名,分数低的司机接单率也低。之前他70多分时,和90多分的司机同时接单,对方能接的单,自己接不到。
而乘客的差评也会影响分数,因此,王姓司机在接单时,向来比较小心,以免“得罪”用户,招来差评。他曾多次遇到用户以差评为由,让自己免费搬运货物的情况,他也只能搬了,“没办法,挣点钱不容易,不然别人要给差评了。”
朱姓司机提到,“现在也有可以刷分的方法,花500元就可以把分刷高,有专门的人帮忙操作。”
电商平台上的刷分服务。网页截图
新京报记者在电商平台上检索发现,确有“货拉拉洗白账号恢复行为分”的商品。有的店铺还售有代注册货拉拉的商品,简介里提到,有案底、被封号、积分不足等情况,都可以代注册货拉拉。
新京报记者咨询商家后,客服引导记者添加微信。在微信里对方介绍,现在仍然可以刷行为分,两百块钱十分,“不过现在风控有点严,不能保证百分百安全。”对方表示,如果刷分被平台发现,“也不会封号,会扣行为分而已。”
平台未明确规定能否货车载客,交警:人货混装涉嫌违法
2月23日,浙江某市一名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交警告诉新京报记者,货拉拉在上路行驶中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将客运面包车违法改装,“司机将驾驶室后面的座椅拆掉,改成了货运车厢。”此举改变了机动车的登记内容,交警遇到此类违法现象,将会对司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并且责令其恢复原状。
同时,将客运车违法改装进行货物运输,这样在行驶时有一定的隐患。“在驾驶位置后面放置一些杂物,如果没有固定好,遇到紧急情况进行刹车时,货物发生倾斜,容易影响驾驶人的行为操作,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
第二个问题是,一些货拉拉车辆存在人货混装的现象,“货拉拉不仅拉货、还拉人。如果货拉拉有载客的现象,属于车主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相关执法人员将会对其进行处罚。”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曾经多次使用过货拉拉的李先生表示,他曾经有跟车的情况,“一般看目的地有没有卸货的人,没有的话我们就得跟着。”王姓称,在他拉货的经历里,经常遇到顾客跟车的情况,“一般人也不多,一个、两个的情况都有。”他表示,平台方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看顾客个人意愿。
可选择“一人跟车”或“两人跟车”模式。App截图
朱姓司机表示,他在本地货拉拉司机群聊中听说过,曾有六七个工人嫌打车贵,在货拉拉平台叫了一辆可以坐人的大车。对于只拉人不拉货的情况,货拉拉平台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乘客在订单上备注了就可以,也没听说过有司机因此受到处罚。
第三个问题是,货拉拉车辆外部会有货拉拉标识的贴纸,如果贴纸影响行车视线,执法人员将会责令车主对其进行恢复原状。
2月23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针对女子搭乘货拉拉后跳窗一事,交通运输局已经介入调查。
该工作人员表示,“货拉拉只是一个平台,负责给司机派单运输货物,他们公司的注册地是在深圳,在长沙设有分公司。他们公司的运营不需要向交通部门申请许可,也不需要进行备案。”
上述工作人员称,货拉拉不需要向交通部门备案的依据是交通运输部在2018年12月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通知中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同时,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新京报记者 汪畅 刘瑞明 实习生 牛清妍 朱世晨
编辑 刘倩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