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农村拆迁或者农村改造的消息越来越多。而越来越多的农民,对拆迁的看法,也由以前的抵触,转变成了期盼,希望自家的墙上也能画个圈,写个“拆”字。
然而,近期河北省八方村的“城中村”改造,其拆迁补偿政策的变动,就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这不仅是因为一块正常的宅基地,对应300平米拆迁安置房和40万左右的补偿款。更重要的是“二子一宅”会分配600平米安置房,外加双份过渡费。这让不少农民觉得,儿子越多,赔得越多。
其实,随着乡村振兴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的不断落实,大部分农村都会迎来比较大的变化。关于这一点,从国家要求的“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中,就能很明显地感觉出来,很多农村距离规划拆迁,实际上并不远。而对农民影响最大的方面,仍旧是拆迁补偿。
虽然各地的拆迁补偿标准略有差异,但真的是儿子越多,赔得越多吗?
目前农村拆迁的赔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纯货币补偿,也就是只要钱、不要房。而另一种就是安置补偿,就是说既给农民安置房,又给农民一部分资金补偿。然而无论是哪一种拆迁补偿,都是通过综合考虑宅基地面积、农房种类、地上附着物价值以及室内装修水平等因素,而得出的最终结果。因此,仅从儿子的数量来判断赔偿的多少,就有些片面。
与此同时,即便我们从儿子的数量上来考虑,也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因为我们需要考虑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儿子有没有完成分户,并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如果有,那么安置房赔偿面积和补偿金,都可以拿双份或多份。但如果没有,且全家共用一处宅基地,那么一份赔偿金分两份或多份花,即便多得了一处或两处无法过户的安置房,也难解孩子的结婚压力。
为了获得更合理的拆迁补偿,农民要做的就是根据需要,及时申请宅基地,《黑龙江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就开了个好头。
上述《规程》明确表示,无宅基地的;因婚姻等原因确需分户,而原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需求的;现住房影响国土空间规划、 村庄规划实施,需要搬迁重建的,都可申请宅基地。这一措施不仅保证了农民“户有所居”,让那些“有户无宅”或经历搬迁重建的农民,能够拥有自己的宅基地。而且还体谅到了农民子女的婚后生活,让他们也能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
除此以外,上述《规程》还明确表示,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需要原址重建或异地搬迁的;符合相关规定迁入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成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也可申请宅基地。这一措施既能给那些灾后重建的农民提供帮助,确保他们有宅建房。同时,这一措施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农村“离婚女”的权益,让其也能独立申请宅基地。
总的来说,儿子越多,拆迁时不一定赔得越多,而且儿子的数量若超过两个,就显得不划算了。不过,关于确保农民“户有所居”,这次黑龙江省做得确实很不错,毕竟,相比于拆迁而言,保障农民的现有居住需求更重要。而对此农民最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农民申请宅基地后,一定要及时申请建设,不能让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否则将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