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战大结局解析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3 15:31:21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起恶意注册“古北水镇”商标并滥用商标权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告被判向古北水镇公司赔偿31万余元。

古北水镇成立6年后,

突然收到一封警告函

古北水镇,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司马台村,因位于古北口附近又有江南水乡乌镇风格而得名。该景区总面积9平方千米,于2010年新建打造。2020年,古北水镇被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评为首届北京网红人文景观类打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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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来源:网络

据了解,本案原告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北水镇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在北京市密云区注册成立,专为运营古北水镇景区设立。被告北京小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小壕公司”)则成立于2014年2月,同样注册在密云区,成立之时营业范围包括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等,后变更登记去除此项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小壕公司成立当月,便申请注册第14073131号、第14073132号“古北水镇”商标,并于2015年4月28日获得核准注册,上述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分别为第33类白酒及第25类服装等。

此后,围绕相关商标,两家公司发生多次纠纷。

2016年,小壕公司曾向古北水镇公司发出过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警告函;还向北京市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提交过投诉书,当时曾引起舆论关注。

对此,古北水镇公司也不示弱,分别于2016年4和2018年1月,对小壕公司申请的两枚“古北水镇”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结果是,上述两枚商标先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

只注册不使用?

小壕被诉后辩称“注册无恶意”

事情到此还未结束。就在相关商标被宣告无效之后,2020年,古北水镇公司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小壕公司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古北水镇公司认为,小壕公司恶意申请注册涉案“古北水镇”商标,并利用其注册商标向古北水镇公司发送侵权警告函、提起工商投诉,上述行为侵害了古北水镇公司的合法权益,使其商誉和正常经营受到影响,亦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导致古北水镇公司正当申请注册“古北水镇”商标受到阻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小壕公司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一审法院审理该案后认定,小壕公司涉案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小壕公司对此不服,随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主张其申请注册两件“古北水镇”商标并无恶意,其正当维权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且,小壕公司并未实际使用两件“古北水镇”商标,其涉案行为不会给古北水镇公司造成实质性的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古北水镇公司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小壕公司系在知晓其申请注册涉案商标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的情况下取得该商标的注册,小壕公司在发送侵权警告函、提起工商投诉时亦明确知晓其获准注册的涉案商标权利基础存在重大瑕疵,但其仍以攫取不正当商业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主要目的行使该商标权,明显构成商标权滥用。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判令小壕公司赔偿古北水镇公司经济损失28万元及合理支出3.5万元,并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裴银州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中,小壕公司将“古北水镇”字号恶意抢注为商标,已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这种恶意抢注商标牟利的行为,正是恶意抢注人利用了我国商标法实行的注册原则,且商标撤销、无效时间长的漏洞,性质并不正当。该案判决体现了法院对于恶意抢注及滥用商标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及维护商标注册、保护的决心。

全国600多家上市公司

商标“两权”长期分离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的涌现以及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觉醒,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遇到商标权的纠纷问题,给企业的宣传、销售以及投融资、上市等各个环节带来风险,甚至影响企业的商誉及经营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4000多家上市公司使用的商标中,有600多家公司处于商标使用权和所有权两权长期分离的状态。

裴银州提醒,企业在确定字号、商标名称后,应及早做好布局策略申请商标,以免被恶意抢注,导致商业利益受损、品牌发展受阻。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翔认为,商标是企业的核心资产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利器,在企业战略中具有飞凡的意义。对企业来说,做好前期商标布局至关重要:第一,对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或从事的服务,应注册;第二,与主营业务具有关联性的商品、服务,应注册;第三,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商品、服务,应注册;第四,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未涵盖的商品、服务,以非规范的商品(服务)的形式进行申请。

马翔还建议,商标是专业性极强的法律服务,企业在商标布局中应充分征求专业商标律师的意见,以使布局全面、科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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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沈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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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余瀛波

编辑|李兆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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