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怎么莫名其妙就被注销了?”
近日,南昌市新建区居民陈先生致电江南都市报,反映自己落户于新建区长堎镇的户口莫名被注销,身份证因此无效,给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4月12日,江南都市报记者就此咨询了新建区警方,了解事情原委。
反映:户口被注销 医保社保难保障
“我在新建区长堎镇打工十余年,因为户口被注销,导致身份证失效,医保、社保也都无法使用。”陈先生告诉江南都市报记者,自己是南昌新建区长堎镇人,已在此居住十余年。因临近退休,其查询医保、社保时才发现,由于自己所有的尾号为“416”的身份证号已经失效,因此其所在公司代缴的医保、社保无法入账。
陈先生说,尾号为“416”的身份证他已使用多年,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发。为了解身份证失效的原因,他多次与辖区派出所及公安分局户籍部门联系。而公安机关对他的回复则是:其户口涉及非法使用,因此关联身份证件也同样失效。
说法:涉“双重户口” 已被依法注销
江南都市报记者将陈先生反映“户口、身份证件失效”一事向新建区公安分局相关部门反映后,经新建区公安户籍部门认真核查,发现陈先生曾分别有新建区望城新区和长堎镇两个户口、两个身份证,因此才被公安机关依法注销其虚假户口。
经查,2016年,省公安厅对全省常住人口进行重复户口摸排时发现,身份证尾号为“314”的男子陈某生,落户于新建区望城新区观背村;同时,一名身份证尾号为“416”的男子陈某生则落户于新建区长堎镇友谊路。经比对,同名为“陈某生”的男子实际为同一人,其落户于望城新区的户口是原始户口,其落户于长堎镇的户口系非法登记户口,属“虚假户口”。
据新建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6年11月,辖区公安机关即根据《南昌市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双重户口注销之规定,按照保留原始、删除虚假户口的原则,对陈某生身份证尾号为“416”的非法登记户口予以注销。
提醒:可开具注销证明办理社会事务
江南都市报记者了解到,就群众反映的有关因种种原因使得“常住户口”与“原始户口”并存,导致公安机关以“双重户口”为由注销“常住”户口,影响工作、生活问题,今年4月1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就此回复称:“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户口,应予以保留;经调查核实,凡来历不明、依据不足、违规办理的户口应予以注销。当长期使用的重复(虚假)户口注销后,公安机关应依规出具重复(虚假)户口注销证明,为居民办理其他社会事务提供方便。”
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