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保网小编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市人社〔2018〕34号文件《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西安市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了解到2018年-2019年,西安市将进一步落实女职工生育津贴的发放工作。
一、2020西安市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有参保西安市生育保险,且在2018年1月1日后生育或流产休产假的女职工才能享受生育津贴福利。
二、2020西安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女职工的月平均工资×12个月÷365天×下列对应的产假天数=生育津贴给付金额。
(1)女职工顺产有98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15天产假。
(2)女职工*未满4个月流产者,有15天产假;女职工*满4个月流产者,有42天产假。
例如,西安某公司女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于2018年3月15日顺产一名宝宝,共休98天产假,该职工的生育津贴补贴金额=(6000×12个月÷365天)×98天产假=19332元。
三、2020西安市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根据市人社发〔2018〕15号文件《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1)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已交满12个月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2)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未交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待该职员的生育保险交满12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用人单位。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西安市社保中心。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