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位置与面积:大彭镇大彭村、夹河村、侯楼村共24.2169公顷。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耕地(旱地)2600元/亩×10倍、园地2600元/亩×10倍、其它农用地2600元/亩×10倍、建设用地2600元/亩×10倍、未利用地1300元/亩×10倍;
2、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按照徐政规〔2019〕1号、徐政规〔2014〕1号文件标准执行;
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旱地)1300元/亩、园地1300元/亩、其他农用地1300元/亩;
同样在今年1月,铜山区2019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已经批复。
主要内容:
同意铜山县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大彭镇大彭村、候楼村、夹河村22.747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1.933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大彭镇大彭村、夹河村0.986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4827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4.216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2.7478公顷;征收土地24.2169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