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土地实际上是国家通过革命,使用国家权力,将土地无偿分给农民的。这也是为什么国家受到了大多数人支持的原因。因为,在当时落后的条件下能解决大家的吃饭问题。
我国解放以前,农民要把40%~60%的收成用来交租或者承担各种苛捐杂税。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民都分到了土地,满足了基本生活。为了提升农民个体的抗风险能力,国家还推动了公社化运动,形成一个个大集体。
农民分得土地以后,并不是什么收成都是自己的。国家要想运转,必须要征收各种税收。不可能既要国家照顾,又不履行国家义务。这就是在国家体制内都是需要缴纳税收的原因,因此农民需要缴纳农业税,俗称缴公粮。
实际上,当时的公粮征收任务一般下达到公社,然后公社再组织农民缴纳。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交公粮的任务就落到了自己头上。至今还记得小时候,父亲推着小车带我去交公粮的场景。
由于这种方式跟企业职工生产为国家创造效益缴纳税收一样,因此很多农民也想为什么不领取跟企业职工一样的养老金呢?
本身当时的企业职工实际上都属于城镇户口。我国是典型的城乡二元体系社会,城镇收入水平要比农村高得多,这个局面至今没有改变。2019年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2359元,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6021元,城镇是农村收入的2.65倍。农村收入由于经济水平低,实际上是很难实现社会化体系养老的。
根据最初的制度设计,农民的养老制度是由公社负责,但是公社的经济水平也不高,后来又落在了各自家庭头上。当然我国还是建立起了适应农村的五保制度和低保制度。
相比较城镇企业职工,国家原先的设计就是由用人单位——企业负责退休费。当然,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以后这种情况大家也很清楚。很多企业由于生产效率低下,供养退休职工压力越来越大,企业收入入不敷出形成了庞大的包袱,这才出现了大批企业改制*,导致职工下岗。没有单位怎么发放退休金,其实那一段时间的退休老人和失业下岗企业职工是很困难的。那时候下岗失业工人还羡慕农民呢,至少有土地可以保障吃喝。
为了保障职工的养老待遇问题,1991年我国才全面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的方式,实施社会化养老。不过,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不是无偿建立起来的。而是通过企业和职工本人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式共同筹建,对于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由国家或者企业代缴保险费。过去的最高缴费比例是职工工资的28%,现在降到了24%。现在一年至少需要缴纳七八千元养老保险,还不考虑医疗保险等其他保险。
毕竟我们国家的社会财富还是需要所有的劳动者来创造,通过经营主体企业来协调。如果社会创造的财富少,国家又强制征收多,那么大家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就会受损,大家就都受穷。这就是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坏处。
2006年,我国取消农业税,实施种粮补贴等工业反哺农业的方式。2009年我国全面建立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国家补助基础养老金的方式给农民以养老待遇。不过相应的补助标准只有55元每月(一年660元),经过多次调整,目前是88元(一年1056元),这样的标准可比过去一年缴纳的农业税多多了。国家明确2020年还会继续调整基础养老金,估计能调整到100元以上。除了国家最低标准,各地也可以进行额外补贴。比如山东118元,青岛168元。广东170元,江苏160元,北京800元,上海1100元。
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对过去缴公粮农民的一种报偿了。如果农民需要更高的养老金,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国家,还有一定的补贴,如果认真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也能领取五六百元的养老金。
只有实现绝大多数人城镇就业,大家的收入水平差不多,我们养老保险才有实现全部一致的前提。所以,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并轨,实际上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我们国家还有5.5亿农民,要想将他们全部纳入城镇范围,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希望国家能够加速发展,将越来越多的人纳入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政策中,有一份更高、更稳定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