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三门峡市湖滨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人员
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
发现两家企业存在生产车间
违规采用易燃泡沫彩钢板搭建
一旦发生火灾
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检查人员现场指出了场所存在的违法行为
向各场所负责人指出了
易燃彩钢板材质的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四条
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决定分别予以临时查封
实施查封过程中
检查人员现场对彩钢板进行燃烧实验
用事实告诫负责人彩钢板的火灾危害性
随后,对现场进行巡视
切断电源、粘贴封条
同时要求各场所负责人严格遵守查封规定
在查封期间不得擅自撤封
私自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