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东屏街道集体所有土地0.1317公顷(1.9755亩)。其中,农用地0.0001公顷(0.0015亩),含耕地0.0001公顷(0.0015亩);建设用地0.1316公顷(1.974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江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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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拟建设金鑫中路以北、金鑫东路以西地块项目(来案号15202110797)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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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淳化街道双岗社区二十六组、二十三组、二十五组范围内。
图源:江宁区人民政府
03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湖熟街道国有,湖熟社区长家山组、西杨二组范围内。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图源:江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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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湖熟街道和进社区曹家边二组,湖熟社区集体,湖熟社区刘家庄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