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东西判几年,上门卖假东西多少钱可以立案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4 13:25:14

南昌5人销售,假冒耐克、阿迪达斯等品牌商品,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056万元。

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5名被告人当中,最高者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余4人被判4年7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7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卖假东西判几年,上门卖假东西多少钱可以立案(1)

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期间,李某春、许某、李某凌先后伙同万某瑶、李某涛,在南昌市东湖区中山路开设了三家奥特莱斯体育用品折扣店,主要销售耐克、阿迪达斯等品牌的衣服和鞋子。

经营期间,上述5人先从正规渠道采购正品销售。后为提高利润,多次进购假冒耐克、阿迪达斯等注册商标的衣服、鞋子等商品,在上述三家店内销售。

经审计

上述三家店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销售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056万元

卖假东西判几年,上门卖假东西多少钱可以立案(2)

2020年7月8日,公安机关对上述三家店铺进行搜查,共扣押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5949件。按照被侵权产品或近似产品的中国大陆市场建议零售价格,这些商品合计约349万元。

2020年7月,李某凌、李某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8月3日,许某、李某春、万某瑶主动投案。后李某某代上述5人共退缴人民币100万元。

法院认为

该5名被告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5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凌、李某涛等5名被告人四年八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追缴5名被告人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收银电脑等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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