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问:交警同志,听说4月1日起实行新的驾驶证记分标准?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扣1分?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扣1分?
交警蜀黍不得不告诉亲,别被忽悠了!
蜀黍表示心好累
每月都要忙辟谣
BUT!!
对于下面的内容
请大家打起12分的精神
因为——
这!是!真!的!
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称公安部139号令)将正式实行,内容涉及机动车自学直考、异地申领驾驶证、残疾人申领驾驶证、考试预约等相关规定。但驾驶证记分标准依旧按照以前的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来执行,驾驶证总记分分值不变、记分标准不变,亲们千万别信谣传谣。
具体修改了哪些内容呢?
关注一:关于驾驶证异地补、换、审…
1、允许全国范围内异地补领、换证、审验
原123号令:补证、换证要回发证机关。
新139号令: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在外地工作的亲们,驾驶证补证、换证、审验,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啦!
问:异地申领驾驶证、补换证需要哪些材料?
解读:在居住地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异地补换证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2、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
原123号令:60周岁以上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新139号令:70周岁以上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们,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啦!3、境外“速成”驾照换领有限制
原123号令:内地居民持有境外驾驶证在内地申请驾驶证考科目一,A、B证加驾考科目三。
新139号令: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所以去某国7日速成驾照神马的还是拜拜吧!
关注二:关于驾驶证申领…
1、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原123号令: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只能为C、D、E、F证。
新139号令:取消暂住地规定,居住地可考全部车型。这也就是说在居住地也可申领A\B类驾驶证了!2、职业驾驶教育学生可更早申领A证原123号令:24至50周岁之间可申领A2证,26岁至50周岁之间可申领A1证。新139号令: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在20至50周岁之间可申请A1A2证。问:什么是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解读:在教育部认可且具备条件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和驾驶培训教练员职业教育,设立专业招录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符合部令规定要求,并通过驾驶适宜性测试的学生,用三年时间开展驾驶职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学习和企业实际驾驶实习。3、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
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那么条件是什么呢?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
4、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
139号令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或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这里要看清楚啦!按照新规定,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接下来,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关注三:关注驾驶证考试…
1、C1、C2 驾驶证在部分地区可以自学直考
原123号令:不能自学直考。
新139号令:C1C2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
4月1日,全国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我省南京是试点城市之一,咱们宿迁目前还不可以自学直考哦!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C1C2驾驶证自学直考的方式是什么,需要哪些条件?
一是自学人员应当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后,方可学习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
二是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三是自学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并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
四是自学人员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应当与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地市级车辆管理所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领取时,应当提交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驾驶证、自学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登记证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凭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并交验自学用车。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免费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行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五是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
六是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使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
需要提示的是,与驾校培训相比,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驾驶培训是一项专业性、技能性培训,建议大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学驾方式,保证学习质量效果。
2、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3、学习科二、科三,须有学习驾驶证明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会给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4、小型汽车夜考有变化
小型汽车夜考,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关注四:关于驾驶证注销、恢复…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不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原123号令:驾驶证被注销了,一切从头来,重学重考。新139号令: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非违法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原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
问:驾驶证被注销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的有哪些情形?
解读: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有七种情形:(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七)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注意是“注销”,不是撤销,也不是吊销,小伙伴们注意区分概念!同时,不经学习申请的只能是允许初领的驾驶证。如果大型客车驾驶证被注销的,不能直接申请大客车驾驶证考试,只能直接申请允许初领的驾驶证,再增驾大客车。
有关4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公安部139号令,交警蜀黍已经用“四个关注”给大家梳理了,后续蜀黍还将针对关注度高、讨论热烈的问题进行详细解读,记得一定要关注宿迁交警哦!
切实让改革成效惠及百姓,让学车领证更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