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作单位将我的档案丢失,并且自己的原工作单位已经*,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其实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形相对来说概率还是比较低的,也就是说即便自己的员工做单位*,即便自己找不到自己原有的工作单位,但是个人档案这个东西一般情况下,都会由原工作单位整体转移到,你们当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去。
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其实他是可以找到自己的人事档案的。基本上如果说你没有自行去调阅你的个人档案。那么都会保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你在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只有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查询一下就知道了,如果确实查询不到,那么就说明在整体转移的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的纰漏。这种情况的概率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
其实出现这个问题,主要的责任虽然是在工作单位,但是你自身也有一定的原因,如果你当时比较重视这方面的问题目,在原工作单位*之前,就要求员工作单位查阅你的个人档案,那么不会发生今天这样的一个结果,其实在我所在的工作单位也确实有这样的员工出现。
因为我本人是一个国有企业单位的人事专员。在我们单位就要求所有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要将个人档案托管到我们单位当中来,所以很多人就拿不出个人档案,当然只是少部分群体,他们拿不出个人档案的理由,就是原工作单位造成了丢失,当然也真的是可能有这种情况,因为他们自己的描述当中我也可以发现,确实是因为自己没有重视个人档案的问题,再加上原工作单位已经*,实际上根本就找不到个人档案了。
最终的结果就是没有办法去寻找之前的个人档案,当然作为我们原工作单位来讲,从你进入到我们公司以后,之后的档案是可以由我们工作单位来建立,但是之前的档案是没有办法来建立,假如说你有视同缴费年,限在1992年之前你有着参加工作的这个激励或者说自己是特殊工种等相关的特殊情形,那么都无法去认定,因为你的个人档案已经丢失,会影响到你正常办理退休的条件。
所以最终结果很难去找到个人档案,因为原工作单位如果尚且存在的话,那么你可以根据原工作单位所提供的线索去寻找,但是原工作单位已经*,甚至经办人你都无法找到的话,那么这个个人档案确实是很难找到,因为在我们公司内部就曾经发生过这样的现象,最终的结果也是不了了之,只能够放弃他之前的档案从现在开始建立,然后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也好,还是特殊工种的年限也好,都无法去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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