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随着近日印发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出炉”。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教授金维刚看来,这是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一次重大突破。
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职业(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三个方面,也被称为“三支柱”。长期以来,支撑整个体系靠的是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主体部分,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超过10.3亿人,基金累计结存超6万亿元。作为第二支柱的职业(企业)年金,截至2021年底,职业(企业)年金参加职工7000多万人,积累基金达4.5万亿元。
而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一直没有建立起来。此次《意见》就指出,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金维刚表示:个人养老金账户有别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主要表现为五点不同,现在要将这个第三支柱“支棱”起来。
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实账积累,自负盈亏
新京报: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什么,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哪些不同?
金维刚: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职工个人参保缴费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缴费记录和退休时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依据。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另一部分是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目前,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与单位缴费形成的统筹基金统一使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基础养老金由财政支付,个人缴费从每年100元至2000元分为12档,由个人自愿选择其中一档缴费,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地方财政按每年每人不低于3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并计入个人账户。农村集体组织对个人参保缴费的补助也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行实账积累,在参保人达到60周岁时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包括由社保机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用完之后,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继续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直至参保人去世为止。
作为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自愿参与,在政府设立的相关信息平台上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并选择政府规定范围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设个人养老资金账户,完全由个人缴费,每年最多缴费12000元。个人缴费计入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设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并可以自行选购由相关金融机构推出的与养老相关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通过市场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为未来退休或年老后进行个人养老储备。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个人可以一次性、多次或分月领取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
新京报:个人养老金账户,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有哪些差异?
金维刚: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缴费标准和方式不同,个人账户资金的来源也有所不同。
二是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实账积累,而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只作为缴费记录和计发养老金的依据之一。
三是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由个人自主选择投资品种,投资收益计入个人账户,自负盈亏;而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资金与统筹基金一并由省级政府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收支收益归资金来源所在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并不分别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利息由国家统一确定。
四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从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的方式不同。
五是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领完之后,由统筹基金继续按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支付,即由统筹基金承担参保人长寿所带来的支付风险,而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领完之后就了结了,国家不承担额外的责任。
个人养老金制度下的个人养老金账户相对安全
新京报:对于这种新的制度模式,有人提出疑问,为什么自己不把钱存在银行里或是买商业保险,而是要去建个人养老金账户?
金维刚:在国家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下,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不仅享受国家出台专门针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为个人养老金账户提供了相对稳健的金融产品。这些针对养老金投资需求而开发的金融产品,经过了国家有关部门的资质审核。而开发相关产品的这类金融机构都要经过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的审核和监管,同时,对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运行也会纳入人社部和财政部的监管范围,这就有利于维护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安全。
因此,在国家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下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投资,与在这一制度之外由个人自行在银行存款及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个人投资行为相比,存在着显著差异,如不能享受有关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便投资针对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开发并在专门的交易平台上推出的一些金融产品等。
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利于增加养老金的来源渠道
新京报:出台这个政策,是否与目前国家养老基金余额不足的压力有关?
金维刚:国家出台有关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政策,与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关,通过构建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增加养老金的来源渠道,提高退休人员或其他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但这与国家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没有直接关系。
从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机制来看,主要来源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单位缴费;二是个人缴费;三是财政补助;四是利息收入以及基金投资收益。因此,财政补助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法定来源之一,这就是国家为退休人员养老金按照足额发放提供财政支持和托底保障。同时,我国已经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其中包括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都纳入预算管理。不仅如此,各个统筹地区每年都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以及支出预算,来制定相应的财政补助预算,并列入财政预算之中。对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财政比较困难的地区,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予以适当补助。
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国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以帮助一些出现基金当期收支失衡的统筹地区缓解压力,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养老金支付压力。从今年1月起,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将会更加有效地解决一些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问题,能够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不仅如此,为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据统计,自1998年以来,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累计超过5万亿元,为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供了可靠的财政保障。
2021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万亿元,支出5.65万亿元,年末累计结存达到5.18万亿元。由此可见,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体上收大于支,能够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为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障等方面带来的压力和负担,早在2000年国务院就决定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专门用于人口老龄化的国家储备基金,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和调剂。同时,成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总额已经超过3万亿元。不仅如此,国家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作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一个重要来源,可以依法通过按照一定比例划转国有资本的方式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持续提供可观的资金来源。
截至2021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已经达到268.5万亿元。随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国有资本不断做大做强,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提供了坚强后盾。由此可见,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能够实现长期收支平衡,能够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退休人员提供可靠的养老保障。
因此,那种认为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与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足有关的观点其实是一种误解。
新京报记者 张建林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