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
还没挂牌的一定要注意了
9月1日起
未挂牌的电动自行车
将禁止上道路行驶
7月22日,山东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视频会议。按照工作部署,8月底前,全省要全面完成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任务,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从五个方面加快推进登记挂牌工作。
一
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通过网上通报、视频调度、重点约谈等方式,重点督促指导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二
要窗口前移,主动服务
全面实施流动办、马上办,落实“延时、错时、加时”办,在路口、超市、社区、停车场、交警岗亭、广场等场所广泛设置办理站点,全时全力对接群众需求。
三
要严查严管,综合用力
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办违规生产、违规销售问题。
四
要严格监管,规范办理
严格按规定查验车辆手续、核验车辆技术参数,严禁为未获“3C”认证的新标车登记上牌,严禁为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
五
要综合施策,完善机制
发挥电动自行车数据资源在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稳步推进销售商带牌销售,稳妥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重点来了
答应我
以下内容仔细阅读
依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省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问题清单及解决方案措施的通知》(第15号)规定,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日起对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仍保持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菏泽交警
提醒
符合悬挂临时电动自行车车牌的车主
需在8月31日前抓紧办理挂牌业务
超期将无法办理
还等什么,快来挂牌!
01
几个重要时间节点,千万要牢记
1、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时间:原定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由于受疫情影响,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时间延长三个月,即: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
2、自2020年9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
3、2020年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4、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02
电动车挂牌分为哪几种?
(一)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三)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03
哪些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挂牌?
(1)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2)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
(3)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凿改的;
(4)属于电动二轮摩托车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04
安装牌照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需要现场办理,应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
办理临时号牌,可网上自助申领或现场办理。车主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申领的,填写车辆和车主信息,自助上传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整车编码、车辆左后45°角照片,不需要交验车辆。现场办理的,需要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
05
合格证或发票丢失怎么办?
旧标车和申请临时号牌的,若《合格证》或发票丢失的,可在办理时填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提交身份证明,并核验车辆或照片后,即可办理。
新标车若没有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或发票,可前往购买车辆的商家,补办《合格证》和发票。
重要提醒:千万不得使用虚假的资料申请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过渡期临时号牌,否则将依法撤销登记,收回号牌,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所有人
快告诉身边的朋友,
8月31日前一定要把车牌挂上,
否则将不能上路!
开车无小事,守法平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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