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校园欺凌的因素有哪些,校园欺凌的原因是什么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14 18:30:16

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和谐发展和民族兴旺发达。从最高院公布2016年至2020年的数据统计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占全部犯罪总数的比重,都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同时通过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分析,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作案方式更加多样,特别是近年来频发的校园欺凌事件令人触目惊心,校园欺凌现象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在此,笔者结合宁德两级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浅谈校园欺凌的根源和防治机制。

一、宁德两级法院审理涉校园欺凌案件情况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内外的施加于学校成员间(学生或教师)并导致其身体伤害或精神痛苦的行为,一般分为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财物欺凌、网络欺凌和性欺凌六种。这些欺凌形式既有可能单独存在,也有可能被同时实施于同一受害人。

2016年以来,宁德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未成年罪犯497人,其中涉及校园欺凌引发的刑事案件19件42人、民事案件32件94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性侵犯罪等方面,未成年人犯罪率虽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未成年人恶性案件比例上升。

2020年审理的一起典型的因校园欺凌导致的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毛某不满同学与被害人王某同玩,遂以被王某挑衅、辱骂为由,纠集被告人巫某、林某、李某等人共谋报复王某,在校门外持棍将王某打倒后继续拳打脚踢,最终致王某右眼视神经萎缩和视力严重损伤等后果,属重伤二级、七级伤残。又如2019年审理的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一乡镇中学多名初中女学生共同殴打另一名女生,导致她十级伤残,而事件起因竟是受害女生在住校期间不注重个人卫生而引起同寝室其他女同学“公愤”。另外,通过辱骂、嘲弄、恶意中伤、起侮辱性绰号等对其他同学的心理造成伤害的言语欺凌和通过破坏、索要学生财物或敲诈勒索、抢劫等方式进行财物欺凌更是常见的校园欺凌方式。

这些看似与其他进入司法程序无异的刑事、民事案件,均折射出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存在:作为校园欺凌的实施者,这类学生往往以欺负别人为乐,试图获得他人的关注,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该现象的根源与社会背景、家庭环境、个人性格等因素密不可分,也暴露出青少年法治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缺失、学校安全防范措施薄弱等问题。

二、宁德两级法院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机制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就像一缕春风、一股暖阳,给所有未成年人带来“六一”法治厚礼。“两法”的修订颁布,以明确的立法形式对校园欺凌进行管理,明确了各政府部门、相关组织单位在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使这部法律“长出了牙齿”、更有威力。

同时,宁德两级法院严厉打击涉校园欺凌犯罪案件,坚持“防”“治”“护”并举,在综合整治校园欺凌方面下苦功夫,探索出以审判为中心,辅以“警示 预防”审前防御和“帮教 救助”判后保护机制,通过司法职能的延伸,实现涉校园欺凌案件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格局。

(一)立足司法办案,持续推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1.严厉打击涉校园欺凌各类案件

加强与公、检、司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和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特别是严厉惩治涉校园欺凌的暴力犯罪,对动不动挥拳相向的“校霸”依法打击。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在承担民事责任上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害人权益。

2.开辟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

建立未成年人维权“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特别配备专门法官处理校园欺凌案件。为校园欺凌案件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及时对被欺凌的家庭生活困难未成年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免、缓”措施。

3.建立涉校园欺凌案件办案指导机制

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重大敏感的涉校园欺凌案件办理指导,强化舆论引导,必要时实行挂牌督办,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完善涉校园欺凌案件诉非联动、多元化解机制

精准对接各解纷力量、凝聚社会合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低成本、更便捷的解纷渠道和服务,有效预防、减少、化解涉校园欺凌案件的矛盾纠纷,避免二次伤害。

(二)强化法治宣传,打造校园法治共享平台

1.立足专业,不断完善法治进校园工作

多年来,宁德两级法院少年法庭坚持在安全教育日、“六一”儿童节等特殊日子,以“走出去”的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讲、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发放法治宣传册,播放法治宣传片,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精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厚植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懂规则、明底线、敬法律。

2.凝聚力量,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

通过“请进来”的方式,在“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通过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丰富的形式,邀请中小学生走进法院,了解法院职能,参观法庭,教育引导青少年认识法院、了解法官、尊崇法律、信仰法治。

3.创新形式,精心打造“点单式、互动式”普法套餐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主题活动,倾听百姓心声,对于群众提出农村校园欺凌仍较为严重和暑期学生溺亡事故频发而要求“点单”普法的意见,积极反应、迅速回应,以“点单式”“互动式”普法套餐的形式,组织两级法院同时到乡镇农村学校以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课、九月开学“法治第一课”等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用法治的力量呼吁全社会共同担负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神圣职责。

(三)着力沟通协作,加快构建社会化保护体系

多年来,宁德两级法院密切与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作配合,健全和凝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各方保护力量,形成安置帮教、司法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保护体系。

另外,还结合少年审判工作,探索出以“法官工作室”和“亲职教育”为抓手的特色工作之路。一方面,委派干警担任部分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并选取试点学校,设立“法官工作室”,利用每周五下午时间为师生提供免费法律帮助,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与宁德市妇联加强合作,在建立家长亲职教育合作、回访观护合作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健全保护工作机制。

校园欺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宁德两级法院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参与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希望所有学生都能在校园里端正三观、积累知识、磨练心性、掌握本领,还学校一片净土。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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