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净月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社区公益性岗位队伍,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促进民生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97号)、《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0号)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净月街道14人、永兴街道14人、福祉街道10人、博硕街道8人、彩织街道4人、德正街道16人、德容街道18人、玉潭镇6人、新立城镇5人、新湖镇5人,共100人。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
3.要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开拓进取,无私奉献;
4.初中以上学历。
三、招聘范围
具有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城镇户籍(不含九台区和双阳区)并居住在净月高新区人员以及原净月高新区户籍失地农民,且经认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下列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中,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薄首页住址为准,下同)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户籍中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4.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并且能提供城镇住房产权证或居住证明的。除玉潭镇、新立城镇、新湖镇以外,其他7个街道认定就业困难的失地农民招录比例不超过50%。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城镇户籍人员中,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注意:非净月高新区户籍但居住在净月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净月区居住证明;距离享受优惠政策不足一年者不在招聘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有劳动收入的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净月高新开发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和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等不适合岗位要求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即行终止协议。
(二)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协议期满三年自然终止(上岗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按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注:公益性岗位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及报名时间:8月8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
报名地点:净月高新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
(二)报名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 《就业创业证》原件及2、3、6、7、9页复印件;
4. 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
5. 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2张
6. 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共同生活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2、3、6、7、9页复印件;
7. 失地农民需提供净月区内城镇住房产权证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2份。
六、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并当场公布。
七、确定人选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空余岗位根据成绩高低统一调剂。
八、公示
考试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净月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净月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长春市公益性岗位协议书》。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特殊说明
由于隐瞒相关就业、失业情况的,经核实不予录用,已录用人员经查实后予以辞退,已享受的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依据审计部门要求全部退回,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请登录“净月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也将通过“净月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咨询电话:
净月街道:84333510
永兴街道:80600778
福祉街道:81132756
博硕街道:84519105
彩织街道:85233329
德正街道:80522209
德容街道:84737109
玉 潭 镇:84520749
新立城镇:84519883
新 湖 镇:84518259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6日
净月高新区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者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委宣传部《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97号)、《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0号)相关规定,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计划
本次发布招聘岗位12个。其中,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个,净月街道、永兴街道、彩织街道、博硕街道、德正街道、德容街道、福祉街道、玉潭镇、新立城镇、新湖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1个。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办公室主任 (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宣传员)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新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三)在区党工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六)负责区党工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报名条件及招聘范围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基本素质,身体条件,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6日—2004年8月6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长春市内居住,具有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城镇户籍(不含九台区和双阳区),且符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1、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本科和研究生。
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注: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特殊说明:由于隐瞒相关就业、失业情况的经核实不予录用,已录用人员经查实后予以辞退,已享受的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全部退回,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五、管理与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即行终止协议。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协议期满三年自然终止。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长春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额外享受每月1300元区级岗位补贴。
注: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区党工委宣传部受理,地点设在净月高新区管委会(福祉大路1572号)1号楼六楼C区。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8月8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三)报名要求
1、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准备相关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力资源保障事务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提交以下材料方可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地址栏和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2、3、6、7、9页复印件;
(5)小2寸照片2张。
注:认定零就业家庭成员的报名者,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吉林省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
(2)《吉林省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上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原件。
2、报名时需填报报考单位。
七、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计算机实操 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一)计算机实操。计算机实操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比例为1:3,如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并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由计算机实操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计算机实操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70%。即折算后计算机实操成绩满分30分,面试成绩满分70分,总成绩满分100分。
八、确定人选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空余岗位根据和总成绩和考生意愿由区宣传部统一调剂。
九、公示
考试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净月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净月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长春市公益性岗位协议书》。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请登录“净月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也将通过“净月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咨询电话:0431—84532480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6日
文章来源:转载·长春日报融媒体、掌上长春微信公众号
编辑:子欣
审核:怀楠
监制:王林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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