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2、 进入工地需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配专用对讲机,指挥棒;
3、 作业前需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索具无缺陷,绑扎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大雪、大雨、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5、 指挥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6、 钢丝绳出现断丝、断股、腐蚀、严重变形时及时更换钢丝绳;
7、 使用卡环时,卡环不能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不能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8、 吊钩不能使用重力式防脱绳保险装置,保险使用弹簧式防脱绳装置,吊钩不准焊接、裂纹;
9、 司机、指挥对讲机信号必须专机专用,经同意确定频率并锁定后,使用人员无权改动频率,对讲机不能没电,信号通畅;群塔作业时,每个塔吊对讲机设定一个频率,不能几台塔吊对讲机同时使用一个频率;必须严格执行与塔吊司机的应答制度,先呼叫塔机编号,待司机应答后,在发出动作指令;
10、 严格执行 “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不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11、 塔吊在操作过程中被吊物禁止超出施工现场范围;禁止酒后作业;禁止疲劳操作;指挥站位必须在作业点,禁止站在楼上指挥楼下吊装作业;现场使用的吊斗、钢筋笼等,吊耳开焊或使用螺纹钢筋焊成的吊耳,禁止吊用;
12、 指挥发出的指挥语言必须准确、简洁、完整,口齿清晰;
13、 指挥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岗必须当面交接;
14、 塔吊指挥应精神集中操作,始终目视本塔吊吊钩位置和大臂,运转过程中注意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及时准确发出信号,不得在操作中与其他人员闲谈、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事情。
15、 塔吊指挥应到吊挂物挂钩、摘钩处相近高度5m范围内进行指挥,不得站在高处、远处进行遥控指挥;挂钩在挂钩、摘钩后,信号工应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吊。
16、 一般平衡式吊装都采用两个钢丝绳,其夹角应介于45-90度之间,最佳角度为60度。不得因塔吊不够高度、钢丝绳不够长等原因随意减短钢丝绳增大夹角,增加吊索具受力。
17、 当吊物须经过马路、办公室、食堂等人群集中的区域或进入他人工地上空时,应将吊钩收至现场内方可回转,严禁吊物从上述区域上空运行。
18、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19、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0、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在将物体吊离地面20-50公分时,要注意停车检查:(1)起重机的稳定性(2)制动器的可靠性(3)绑扎的牢固性;试吊中,指挥信号工、司索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1、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司索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级绳索;
22、 抽绳:重物就位时应用木枋等垫好,人工将钢丝绳抽出后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3、 使用卡环时,卡环不能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不能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24、 不允许把对讲机给工人私自指挥,有发现工人私自指挥及时上报给你的上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