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部分地区国六排放标准提前实施,加剧了一部分消费者的观望情绪。同时,受到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消费信心不足、消费者对市场促销政策的预期等因素影响,导致汽车市场大幅下滑,部分地区国五车型库存积压,造成了经销商和汽车厂商的双重压力,近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表了《关于做好国五切换国六和在重点地区提前实施好国六标准的倡议》。
在该倡议中,中汽协重点标注了“蓝天保卫战”国六标准提前实施区域范围;并表示,除“蓝天保卫战”要求以外的地区,不提前扩大实施国六的范围;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的限迁政策的具体规定等。
一、不扩大提前实施国六标准区域,国六实施区域停止供应国五1、要求“蓝天保卫战”以外的省、市严格按照国六标准时间(2020年7月1日)实施,不扩大提前实施国六标准区域;不提前实施国六地区仍可正常销售国五汽车,国五车型产品使用报废政策不变。
2、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包括国五排放标准)的限迁政策”的具体规定,已实施限迁政策的区域尽快予以取消,以确保市场便利交易。
3、确保国六排放标准的提前实施不会影响国五车辆的正常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的车辆只要符合国家在用车检验检测,都可正常上路行驶。
4、鉴于距离国六提前实施时间仅不足1个月,中汽协会呼吁企业,即日起停止向国六提前实施区域供应国五车辆;终端经销商需准确把握市场销售节奏,不再增加国五车辆的进货。
4月29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河南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确定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国六排放标准。
从国五到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也在不断升级。那么,国六都有哪些规定?对于排放低的车辆会有什么影响呢?
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
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或6b阶段标准要求;
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燃气汽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6a或6b阶段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