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坛吸血鬼"?为钱两次与徒弟反目
2010年,在戴思聪的葬礼上,有一个人被戴家拒之门外,他就是戴思聪的学生,郑嘉颖。
一生"桃李满天下"的戴思聪在晚年竟被媒体称为"乐坛吸血鬼",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和两个学生之间的恩怨。
1992年,只有23岁的郑嘉颖跟随戴思聪学唱歌,并签约戴思聪的"星晖娱乐",合约为5年,成为戴思聪旗下的首位艺人。
第二年戴思聪要求郑嘉颖加签一份合约,合约中规定"只要仍在娱乐圈,就要分其佣金20%"。
这份合约没有期限,属于一辈子的卖身契。有生之年,收入都要抽20%佣金给师父。
1996年,因为郑嘉颖一直没有红,戴思聪将郑嘉颖的合约以100万的价格卖给台湾的"金点唱片公司"。二人解除经纪关系。
在那之后,郑嘉颖发展始终不顺利,生活潦倒。
直到2006年,才凭借《天幕下的恋人》而走红,没想到,剧集播出后第一个星期,开完庆祝会的第二天,郑嘉颖就收到戴思聪发出的律师信,要他履行13年前签的合约。
这才曝出两人之间的"不平等合约",引得众人哗然。而戴思聪亦因此被冠以"乐坛吸血鬼"的称号。
事发之后,戴思聪方面做出回应: "当年郑嘉颖因为表达他的孝心送给我一份合约礼物。不是商业的,是属于恩情回报的合约。没想到这份承诺,十分的付出、一分的回报却成了罪状。"
"当年我对他种种的好,免费教他唱歌,周详地照顾他的衣食生活,三年了,为他争得一份宝丽金的合约,他感动之余提议要做这样一份合约……"
时过境迁,我们已无从知晓当年的真相。
而他和另一个徒弟陈晓东的反目同样是因为合约纠纷。
陈晓东是继黎明之后第二个与戴思聪"父子"相称的人。
90年代,陈晓东被誉为"四大天王"接班人,有颜值,有实力,有唱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