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水灭火剂 /
(一)水的灭火作用
1.冷却作用。
2.对氧的稀释作用(即窒息作用)。
3.对水溶性液体的稀释作用。
4.乳化作用。
5.水力冲击作用
水的灭火作用是多方面的,灭火时,往往不是一种作用的结果,而是几种作用的综合结果。在不同情况下,各种灭火作用在灭火中的地位可能不同,但在一般情况下,冷却是水的主要灭火作用。
(二)水流形态及在灭火中应用
水作为灭火剂,是以四种形态出现的。水的形态不同,灭火效果也不同。
1.直流水
直流水可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火灾:
(1)一般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纸张、粮草、棉麻、煤炭、橡胶等。
(2)能够冲击、渗透到可燃物资的内部,用来扑救阴燃物质的火灾。
(3)闪点在 120℃ 以上,常温下呈半凝固状态的重油火灾。
(4)利用直流水的冲击力可切断或驱逐火焰,如扑救石油和天然气井喷火灾。
2.开花水(滴状水)
开花水除了可扑救一般可燃固体物质火灾外,还可扑救纤维物质、谷物堆囤
等火灾。
3.喷雾水(雾状水)可扑救下列火灾
(1)重油或沸点高于 80℃ 的石油产品火灾。
(2)粉尘火灾,纤维物质、谷物堆囤等固体可燃物质火灾。
(3)带电的电气设备火灾,如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油开关等。
4.水蒸气灭火有如下作用
(1)对于汽油、煤油、柴油和原油等可燃液体,当燃烧区的水蒸气浓度达到35%以上时,燃烧就会停止。
(2)利用水蒸气扑救高温设备火灾时,不会引起高温设备的变形和破坏。
(3)水蒸气主要适用于容积在 500m³以下的密闭厂房,以及空气不流通的地方或燃烧面积不大的火灾。
5.水灭火作用的局限
(1)不能用水扑救“遇水燃烧物质”的火灾。
(2)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用直流水扑救可燃粉尘(面粉、铝粉、糖粉、煤粉、锌粉等)聚集处的火灾。因为沉积粉尘被水流冲击后,悬浮在空气中,易引起粉尘爆炸。
(3)在没有良好接地设备或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一般不能用直流水扑救高压电气设备、线路的火灾。因为一般水中含有杂质,具有一定的导电能力。
(4)某些高温生产装置设备着火时,不宜用直流水扑救。因为这些高温设备的金属表面在受到水流的突然冷却时,机械强度会受到影响,设备可能遭到破坏。
(5)贮存大量浓硫酸、浓硝酸、盐酸等场所发生火灾时,不能用直流水扑救。因为水与酸液接触会引起酸液发热飞溅或流出。
(6)轻于水且不溶于水的可燃液体火灾,不能用直流水扑救。
(7)熔化的铁水、钢水引起的火灾,也不能用水扑救。
二
\ 泡沫灭火剂 /
(一)主要灭火作用
1.泡沫在燃烧物表面形成的覆盖层,可使燃烧物表面与空气隔离。
2.泡沫层封闭了燃烧物表面,可以遮断火焰对燃烧物的热辐射,阻止燃烧物的蒸发或热解挥发,使可燃气体难以进入燃烧区。
3.泡沫析出的液体对燃烧表面有冷却作用。
4.泡沫受热蒸发产生的水蒸气有稀释燃烧区氧气浓度的作用。
(二)分类
1.按使用特点分
(1)A类泡沫灭火剂。
(2)B类泡沫灭火剂。
(3)非水溶性泡沫灭火剂:如蛋白泡沫灭火剂、氟蛋白泡沫灭火剂、“轻水”泡沫灭火剂。
(4)抗溶性泡沫灭火剂:如凝胶型抗溶泡沫灭火剂。
2.按发泡倍数分
(1)低倍数泡沫灭火剂:发泡倍数<20。
(2)中倍数泡沫灭火剂:20≤发泡倍数<200。
(3)高倍数泡沫灭火剂:发泡倍数≥200。
(三)适用范围
1.A类泡沫灭火剂,用于扑救A、B类物质火灾可起隔离、覆盖、保护等作用。
2.非水溶性泡沫灭火剂,可以扑救固体物质火灾,非水溶性液体火灾。
3.抗溶性泡沫灭火剂,可以扑救A、B类火灾。
4.液下喷射泡沫灭火剂,可以用于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
5.高倍数泡沫灭火剂,可以用于全淹没灭火系统,排烟等用途。
(四)泡沫灭火作用的局限
1.不宜扑救带电设备火灾。
2.不宜扑救金属火灾。
3.不宜扑救气体火灾。
4.不宜扑救浓酸场所火灾。
三
\ 干粉灭火剂/
(一)灭火作用
1.对燃烧的抑制作用
当把干粉射向燃烧(区)物时,粉粒便与火焰中的活性基团接触而把它瞬时吸咐在自己的表面,并通过化学反应,起到中断燃烧链锁反应的作用使燃烧终止。
2.其它灭火作用。使用干粉灭火时,悬浮的粉雾包围了火焰,可以减小火焰对周围物体的热辐射;同时粉末受高温的作用,放出结晶水或发生分解,可吸收部分热量,且分解生成的不活泼气体发挥其灭火作用。
(二)分类与适用范围
1.分类。干粉灭火剂分为ABC干粉灭火剂和BC干粉灭火剂。
2.适用范围
(1)ABC干粉灭火剂可以扑救A、B、C类火灾。
(2)BC类干粉灭火剂可以扑救B、C类火灾,主要用于扑救易燃、可燃液体火灾及易燃气体火灾。
干粉灭火剂灭火速度快,但易复燃。
四
\ CO2灭火剂 /
(一)灭火作用
二氧化碳的灭火作用主要是窒息作用。二氧化碳进入燃烧区后,由于二氧化碳的增加而使空间的氧气含量减小,当氧气的含量低于12%或二氧化碳的浓度达到30~35%时,绝大多数的燃烧都会熄灭。
(二)适用范围
1.用于扑救电气设备火灾。如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室,高压电容器室,多油开关室,发电机房等。
2.用于扑救精密仪器、贵重设备火灾如通讯机房,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电视发射塔的微波室,贵重设备室等。
3.用于扑救图书档案火灾如图书馆、档案库、文物资料室、图书馆的珍藏室等。
(三)CO2 灭火作用的局限
1.不宜扑救自己能生氧的化学药品,如硝酸纤维、火药等。
2.不宜扑救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如锂、钠、钾、镁、铝、锑、钛、镉、铀、钚等。
3.不宜扑救能自燃分解的化学物品,如某些过氧化物、联氨等。
4.不宜扑救内部阴燃的纤维物。
五
\ 卤代烷灭火剂 /
卤代烷是以卤素原子(氟、氯、溴)取代烷烃分子中的部分氢原子或全部氢原子后得到的卤代碳氢化合物的总称,某些具有灭火作用的卤代碳氢化合物统称为卤代烷灭火剂。主要灭火作用是中断燃烧的链锁反应。
(一)灭火特点
卤代烷灭火剂具有灭火快、用量省、易汽化、空间淹没性好、洁净、不导电、可长期贮存不变质等优点,可用于扑救A、B、C类及电器火灾,特别适合扑救精密仪器、贵重设备火灾、电气设备、图书档案火灾和电力设备等重要场所的火灾。
(二)代烷灭火剂的代用品
替代卤代烷途径有两条,一是用现有的灭火剂替代卤代烷,如二氧化碳、超细水雾、干粉、泡沫等灭火剂,在一定范围,可以替代卤代烷;另一途径是开发新型灭火剂。
来源|应急救援战训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