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
是部分电动自行车的“老毛病”
今后
电动自行车就不能再这么“任性”了
启动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非现场”执法10月25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通行行为,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南昌交警依托视频监控和大数据平台,启动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非现场”处罚方式。
一旦有非机动车闯红灯或者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情况,系统便会自动将面部图像和目标数据库内存在的面部图像进行比对,完成目标面部图像身份信息的确认,并向当事人发送告知短信。
当事人被“捕捉”后,可通过以下三个渠道进行处理:
- 一是到就近的南昌市任一交警大队业务科接受处理;
- 二是到就近的南昌市城区执勤交警接受处理;
- 三是关注南昌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乐行”,进入“电动车驾驶人/行人管理服务”,在驾驶人/行人违法缴款栏目处理。
据介绍,今年以来,南昌交警采取“非现场”处罚方式共处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76557起。
南昌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要以为在无警时段无警路段就可以任意骑行,也不要以为遮挡面部就无法抓拍,目前全市设置了57个抓拍点位,只需要系统一拍,就可以把你的“真面目”和身份信息全部识别出来,不仅面临“非现场”处罚,对于拒绝缴纳罚款的当事人,还将通过“敲门行动”、抄告单位和社区等方式督促当事人缴纳。
骑共享电动车也不能“任性”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联合互联网租赁电动车企业,于11月份开始推行骑行人“黑名单”管理措施:
对骑行共享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被电子警察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抄告车辆所属企业,企业核实骑行人信息,以短信等方式通知骑行人,并且在App上设置提醒功能,违法骑行人在使用App扫码租车时会弹出提示窗口,提醒骑行人违法行为。被记录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交管部门将信息抄告南昌市各共享电动车企业,共同限制其一周内不得使用共享电动车。
附:南昌市具体抓拍点位详表(57)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