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跟大家介绍了立案决定书中隐含的法律信息,得到了很多朋友的认可。但是很多朋友说立案决定书是一种公安机关内部的法律文书,一般人很难看到,只有进入刑事诉讼后,参与到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检察官和法官等才能够看到。笔者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因为立案决定书是大部分刑事案件开始的前提,所以才把它作为第一篇介绍的法律文书。
今天,我们来跟大家介绍一个跟我们联系紧密的另外两份法律文书——拘留证和拘留通知书。为什么要一起介绍这两个法律文书,因为他们几乎是同时制作的,拘留证需要交给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确认签字;拘留通知书需要在签发拘留证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所以二者关系密切。
以上是笔者在网路上找到的两份文书
通过对上述两份法律文书的阅读,我们可以看到,两份法律文书中都会记载被拘留人的信息,防止将非涉案人错误拘留。
我们先来看一下拘留证,图中标注部分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这些信息是用来确认涉案人的身份,同时表明被拘留人是因为涉嫌刑事犯罪。
这里会注明被拘留人的户籍地
因为拘留证是给被拘留人用来确认拘留信息的,所以拘留证需要被拘留人确认被拘留的开始时间,并签字捺手印。这个时间是我们计算拘留时限的关键因素,需要精确到小时。另外,刑事拘留一般是3日,可以延长至7日;如涉及共犯犯罪的案件,可以延长至30日。
这个时间是需要犯罪嫌疑人自行填写的
拘留证中最后一个重要信息就是羁押地点。这个会在拘留证和拘留通知书中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