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秦勇)8月19日,记者从自贡市民政局获悉,日前,该市出台《关于做好重病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即日起,符合条件的食管癌、胃癌等恶性肿瘤和其他13类重病患者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低保,保障金额按照核定的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计算,保障重病患者基本医疗权益。
《通知》明确保障对象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持有自贡常住户口、身份证;疾病包括食管癌、胃癌等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Ⅱ型糖尿病、重型癫痫、儿童白血病、神经性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耐多药结核病、艾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本人在核定收入时扣除个人一个自然年度承担的住院费用后,符合《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规程》的,进行申请、审核、审批。
据了解,实施过程中,自贡各区县民政部门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重病患者相关档案。对弄虚作假、贪污、挪用救助资金的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低保金的重病患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冒领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