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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沉默的证人》讲述了陈嘉豪和乔琳两位法医为了保护证物、揭开真相,与悍匪团伙在法医中心展开的一场搏命寻证的故事。这部影片让法医成为动作片的主角。他们在密闭的法医中心内,利用专业优势与悍匪斗智斗勇,上演了一场密室逃生大戏。
影片中争斗双方均具有极强的证据意识,在证据收集、保存、固定、保管方面相当专业和规范,在识别、比对、解读证据方面也精准到位。影片涵盖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种证据类型,充分揭示了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过程中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
最诚实的物证:子弹
影片故事源于一颗子弹。一天雨夜,悍匪匪首山挞(Santa)与同伙深夜持枪到法医中心寻找一颗留存在某女尸体内的子弹。这颗子弹是山挞等人*人案中的重要物证,是证明山挞实施*人行为的有罪证据,山挞要抢先于警方取走并销毁这份物证。法医在解剖过程中发现子弹事关一场黑帮血拼的大案,而匪首山挞的身份也另有蹊跷。
山挞所寻找的这颗子弹承载着其实施*人犯罪的重要信息,是发现犯罪真相的密钥。如果按照警方侦查流程,法医在尸检中发现、提取、保存这颗子弹,然后由枪支专家对这颗子弹进行鉴定,就能锁定枪支型号,继而顺藤摸瓜找到凶手。假如没有这颗子弹,鉴于被害人已死亡,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和监控录像以及其他证据,那么,就不能直接认定、指控山挞是凶手,涉毒*人案就不能告破。
当穷凶极恶的山挞向法医索要这颗子弹时,乔琳立刻回绝:“那是物证,不能给你。”正是因为山挞和法医双方对这份物证在侦破和指控犯罪过程中的价值认知一致,才引发激烈对抗,劫匪三人组和法医团队由此展开了殊死争斗。
任贤齐饰演山挞
何为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状态、物质属性等证明有关案件事实的实物或痕迹。物证多种多样,影片中出现的手枪、切割刀具,犯罪现场遗留的子弹壳、血迹、脚印等都属于物证。
简要而言,物证属于实物证据,真实性较强。物证不能说话,但一旦形成,便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因而也被称为“哑巴证据”。与实物证据相对应的是言词证据。言词证据依靠人的陈述反映案件事实,但言词证据因夹杂主观因素会有虚假成分。人会撒谎,但物证不会,说的正是此理。
最直观的证据:视听资料
陈嘉豪解剖尸体时会进行同步现场录像,并在解剖之前和结束后向镜头报告尸体名称、鉴定结论等信息。这些现场视频属于证据类型中的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的特点是直观、准确、逼真。影片解剖室里的视听资料能动态地“还原”事发经过,将事发时的状况完整地“情景再现”。
视听资料是随着科技发展而成为一种证据类型,被比喻为“最忠实的证人”。随着监控全覆盖和云技术的普及,视听资料成为诉讼中最重要的证据。影片中陈嘉豪在解剖室利用电动升降装置将劫匪艾尔芙(Elf)致死。此时,问题出现了,法律将如何界定陈嘉豪的行为性质?陈嘉豪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人?其实,通过现场视频很容易作出判断。
法医中心安装了众多对讲机,当陈嘉豪和乔琳决定向悍匪反击时,利用对讲机的设置向山挞连续喊话,以消减其意志。假如这些对讲机有同步录音设置,那么,案发时的对话录音也属于视听资料,能作为证据使用。
最专业的意见:法医鉴定意见
陈嘉豪和乔琳的身份是法医。法医是运用医学以及相关的刑事科学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并作出鉴定意见的专业人员。一般来说,法医工作既包括对活体进行伤情鉴定,也包括对尸体进行死亡原因鉴定。
由法医、枪弹专家、笔迹鉴定专家等专业人士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并给出的专业意见是鉴定意见,也是证据的一种类型。鉴定意见不是案发时产生的证据,而是案发后形成的专业意见。鉴定专家依托专业知识和经验,借助专门仪器、工具和手段进行鉴定,延展了侦查人员的认识能力。
鉴定意见是鉴定专家从专业角度给出的个人主观认识和判断,有可能存在偏差、错误,也可能会被新的鉴定意见推翻或者被法院排除。
法医陈嘉豪(张家辉饰演)和乔琳(杨紫饰演)
可以说,鉴定专家是侦查人员请来的帮手。侦破案件过程中,侦查人员会遇到专业问题,由于其不具备判断能力,需要聘请鉴定专家帮忙解决案件中的专业问题。
不得不说的是,影片中有一处硬伤,就是陈嘉豪亲自为死于非命的妻子进行尸体解剖。这样的事情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在司法实践中也不可能发生;因为鉴定人作为专业人员,其应秉承客观中立的立场,不能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否则其作出的鉴定意见将会被排除。
观看《沉默的证人》时,每个观众恍如现场目击证人,目睹犯罪发生全过程,自然知道谁是凶手。但是,在现实世界中,很多犯罪发生以后不知道凶手是谁,有的案件甚至成为谜案。而侦查人员所要做的就是寻找证据,运用证据确认、披露和证明案件事实,用一块一块证据拼凑出一幅连贯的犯罪图像,以此找到元凶。
所以说,证据是通向真相的唯一途径。
来源: 法律与生活杂志
作者:刘玲(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
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