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蚂蚁‘花呗’部分用户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消息引发多方关注。一些网友表示,担心这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事实上,今年以来,有关个人征信的话题频繁登上热搜。2020年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宣布启动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工作,被称为“史上最严征信系统”。比如,保留还款记录从2年调整到5年,补充完整了个人学历、就业信息等基本情况,新增还款金额记录,记录销户账户的还款记录……日趋严格的征信记录催生了人们对“个人征信修复”的讨论。那么,个人征信修复究竟是怎么回事?“修复机构”的业务合法吗?针对这些问题,请听业内专家的回答。
01.
征信修复是做什么的?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由此可见,个人征信确实可以进行修复。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律师表示,条例规定了每一个公民都有提出异议等进行征信修复的权利。在个人信用信息出现不良记录之后,待法定期间届至,可以主动行使修复权。从提出“异议申请”到经过审查,20天即可有确定的结果。
肖飒同时指出,公民在进行个人信用修复时,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比如法律规定了公民有提起诉讼的权利,但个人收集证明诉求的证据,向法院起诉、争讼并等待判决结果,这些对于没有专业知识的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也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使能够完成,也要付出很大成本。因此,在想要起诉的时候,大家往往会委托一位律师代为处理法律相关事务;在个人征信修复的场合中,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修复机构”就起到了类似律师的角色:受消费者委托,为其提供咨询、培训,帮助其完成征信修复的各种准备和各项程序,并收取一定费用。
02.
征信逾期了怎么办?
在肖飒看来,随着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征信系统日渐融入人们的生活,征信系统及相关服务必将逐步规范化、合法化,并随着监管的逐步到位,这类利用征信系统的不完善而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很难长期存在下去。
那么,征信报告如果逾期了,该怎么办?业内人士给出了建议:
如果只是短期的逾期,需要欠款人在补足欠款后主动与银行联系,争取不上报。并不是所有逾期,都会立即显示在个人征信报告上,如果在银行上报央行征信中心之前联系欠款银行,还清欠款,问题解决了,可能就不上报了,也就不存在产生逾期记录的问题。
逾期时间超过90天的,则需要还清欠款并注意自己的信用习惯。一般逾期90天以上,就已经被上报征信了。这时欠款人除了需要还清欠款,通常还需要偿还一定数额的罚息。此外,为了防止被认定为恶意逃避还款,不要立即对欠款账户销户,不良信息会在5年后自动消除。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等因素意外逾期,欠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诉,要求银行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比如,由于疾病、出国等特殊情况导致不能在还款期内及时还款,导致意外逾期的情况下,银行可以认定逾期并非出于恶意。如能联系银行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则不会对个人征信报告产生影响。
如果并非是自己的原因导致“被逾期”,欠款人可以向央行提出“异议申请”。这种“被逾期”的情况可能是由于系统错误或冒名贷款引起,可以及时联系相关逾期银行说明情况,之后再去当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交异议申请。经查属实,即可在15个工作日内消除不良逾期记录。
“随着信用记录越来越严格,只有保持良好的信用状态,尽量避免逾期,才能避免出现信用危机。”肖飒表示,一旦出现逾期,通过合法的方式重建信用,通过合规的机构进行信用修复才是正确的选择,“千万不要因一时心急,酿成大错,后悔莫及。”
03.
大量征信修复机构是否合法?
2019年7月2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了《关于发布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告》,载明了首批承认的13家专题培训机构。这些机构将为需要进行信用修复的人提供信用修复培训,培训内容有:社会信用法规政策、失信惩戒措施、信用修复方式、修复程序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学时。经过培训,机构将为消费者出具“信用培训证明”,该证明是申请人信用修复的有效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将依规定予以采信。
此外,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还发布了《关于发布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告》,载明了62家可以为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机构。但央行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参考这些机构出具的报告。
事实上,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上述两份名单之前,社会上就已经出现了大量征信修复机构。而且,有业内人士指出,在目前名单上记载的修复机构之外也存在大量实际营业的修复机构。“一方面业界缺乏对这类服务性质的明确界定,另一方面也缺乏有效的行为规范和相关监管。”肖飒表示,部分此类业务的从业者利用申请人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的缺陷,直接从事欺诈行为甚至诈骗活动;或利用监管上的漏洞从事伪造文件等违法、犯罪行为。
例如,一些征信机构建议申请人伪造住院证明、滞留国外等材料,并向银行提出非恶意还款。如果申请人伪造了医院的印章等证明材料,就可能触犯了伪造公文印章罪。我国《刑法》第280条第2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由于征信信息是银行审批贷款的依据,申请人为了获得贷款而伪造证明材料、修改征信报告,还可能因此构成骗取贷款罪。参与相关事件的医师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相关机构中,存在高收费、大规模培训学员、加盟代理商等行为。如果机构并不掌握征信修复的技术,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骗取学费的,不仅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还可能涉嫌诈骗罪。大规模培训学员、发展下线的,还可能涉嫌*行为。然而,依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征信的代理、咨询、培训等服务活动如果真实、合规,就没有直接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很难被彻底铲除。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