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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3-10-29 07:50:28

致xx税务局:

代开人名称:xx,识别号:xx于xx年xx月xx日到税务机关办理代开普(专)票业务,发票代码为:xx,号码为:xx,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xx元。

  现因为xx原因,需要作废(冲红)发票。

  现申请把xx内容更正为xx。

                                    名称:

                                    日期:

注意哦:冲红作废发票记得把全部联次发票拿回来再交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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