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报
肉粽是不少人常吃的食品
但居然有黑心商家在粽子里
添加毒性很强的硼砂!
还通过网络和现场销售的方式
把“毒粽子”卖给消费者
7月17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宣判了一起
食品安全领域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餐饮店自2018年起在食品里添加硼砂
自2018年4月起,被告人周某花在厦门市海沧区任某诺餐饮店制作肉粽和碱粿,并在制作过程中擅自违法添加硼砂,后餐饮店将上述肉粽和碱粿通过网络或现场销售的方式出售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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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测,查获的肉粽中硼酸含量为1.72×103mg/kg,查获的碱粿中硼酸含量为2.29×103mg/kg,查获的白色粉末中硼酸含量为5.57×105mg/kg。
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
厦门市海沧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周某花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