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11号通告,通告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
启动一级响应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全国30个省份先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月24日,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
4州市确诊病例“清零”
2月24日云南省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月23日12时至24时,云南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2月23日24时,全省累计确诊病例174例,治愈出院115例,死亡2例,现有确诊病例57例,其中危重症1例,重症1例。现有疑似病例32例。其中,丽江、楚雄、临沧、普洱等州市实现了确诊病例“清零”,现有确诊病例分布图上,其余州市也在逐渐“退烧”。
✎
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哪几类,分级都有哪些?一级应急响应和三级应急响有什么区别?接下来为大家梳理一下重要知识点:
云南网整合自 云南省卫健委官方网站 人民日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沈阳晚报 新甘肃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