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晚上,小姑娘用这个磨砂膏想做个去角质,让皮肤光滑一点,没想到用了十几分钟后,手臂、后背都红肿发烫发痒,连手指缝里都不舒服了。5月20日她就到我们医院来就诊了。”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皮肤科医师周骢骢和章玲玲告诉潮新闻记者,作为浙江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哨点医院,这个3天前的案例让他们记忆犹新。
是什么让小姑娘用坏了皮肤?“是她自己网购的一个酵母多糖海盐的磨砂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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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的化妆品浙江要“照单检查”
随着越来越多人选择网购化妆品,如何监管电商平台上的化妆品销售?4月4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5月23日上午,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浙江省科技馆举办了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启动仪式,现场首发了《浙江省化妆品经营领域履行主体责任指导手册》。
图片来源:浙江省药监局
指导手册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的化妆品经营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等五大类主体,分别制定了相应指导手册,设计了合规经营篇、制度模板篇、责任清单篇、企业自查篇、化妆品知识“十问”五个篇章,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指导各类经营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诚信合规经营化妆品。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处长吴晖告诉潮新闻记者,除了图文并茂的指导手册,对化妆品电商平台和电商平台上的化妆品经营者等6大类主体,逐一根据法律法规编制了主体责任清单,“经营单位照单履职,我们监管部门照单检查”。
今年浙江省将进行5项化妆品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就有化妆品网络经营“净网行动”。
吴晖表示前期通过征集意见,针对百姓关心的网络化妆品的问题,结合抽检,未来将对网络化妆品进行重点检查。
“药妆品”?不存在的
“尽量使用作用单一的化妆品,在用新产品时先在耳后试用1~2天,确定没有不良反应了再用到脸上。”作为第一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浙大二院皮肤科化妆品不良反应医师王婷婷告诉潮新闻记者,化妆品不良反应的上报很迅速,如果发现是用了化妆品导致的皮肤不良反应,就医时要记得带上产品。
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面部激光治疗后医院会配的面膜是“械”字号的,而普通的面膜是“妆”字号的,还有些有“药”字号——这些是不是“药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因此,我国对于以化妆品名医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传“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违法行为。
事实上,不但是中国,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的概念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化妆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共识。
在化妆品领域: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属于特殊化妆品,除此之外的都属于普通化妆品。所有化妆品都可以在国家药监局网站的“化妆品”栏目中查到其备案信息(普通化妆品)和注册信息(特殊化妆品)。
根据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医师黄琳的科普解释:药品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包装盒有OTC标志;而化妆品批准文号为“妆”字号或“特”字号,国产化妆品以G开头,进口化妆品以J开头,包装盒有文字标识。
作为药品,其有严格的适应症,旨在用于疾病的治疗和预防;而妆字号只具有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品,并不能用于疾病的治疗和预防。
在今天的活动现场,美妆博主李佳琦通过VCR呼吁网友关注化妆品安全,而浙江省首批5位美妆科普公益宣传大使也接受了聘任。
他们分别是浙江省疾控中心理化与毒理检验所主任医师吴惠岭,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师曾平莉,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小依话妆”主播王任,浙江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审评员林佳宇,淘宝天猫商业集团品牌运营专家仲梦晗。
此次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将一直持续到6月上旬,重点围绕加强《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的宣贯以及加强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监测哨点医院、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将在宣传周内将举办化妆品安全公益大讲堂、化妆品实验室及牙膏生产企业开放日活动、化妆品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生态美妆”公益宣传、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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