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店铺招牌的争议性执法又来了。近日,江西上饶信州区城管局将沿街店铺招牌上有关经营内容的字样全部拆除。据报道,在一家轻食餐厅门口,城管人员正在拆除门头上方的“披萨焗饭”等内容。
在门楣店招等处标明更详细的经营内容,是很多商铺的惯例,有助于商铺快速向消费者传递更多信息。很多人都知道肯德基麦当劳卖什么,但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好事发生轻食餐厅”,只看名字,你能知道这家餐厅是卖哪种餐食的吗?是西餐还是中餐,是快餐还是正餐?如果消费者只能在进店询问后才知道这家店具体卖啥,那必然增加很多沟通的成本。而如果店家在门外写上自己的一些招牌菜,消费者就可以一目了然,大致判断出这家餐厅是不是自己喜欢的口味,决定是否进店,大大提高了信息传递的效率。就像高速公路的指示牌,如果只写这是某某出口,不写这个出口通向哪里,恐怕交通要乱成一锅粥。
而店铺招牌上是否包括经营内容,也与是否影响市容市貌没有必然的关系。包含经营内容,当然字数会多一些,但是字多并不必然杂乱、不美观,只要设计合理,很多字组合起来,也可以很美观。即使只有店名、两三个字的招牌,如果没有良好的设计,也可能看起来很不美观。一句话,招牌美观与否,与内容篇幅没有必然的关系。为了所谓美观,一刀切地要求招牌只能有店名不能有经营内容,合理吗?
上饶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恐怕也不足。城管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他们依据的是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规。不过,根据上饶市政府官方网站的信息,明确规定店招门楣内容只能有店面名称及相关标识图案,禁止有经营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信息的,是《上饶市中心城区店招门楣设置导则(试行)》。而这一导则,是由上饶市城管局宣传(广告管理)科起草,局行政例会研究通过,以城管局名义发文的,连市政府都没有经过,更不用说市人大了。
该市人大通过的城市管理条例和市容环卫条例等地方法规,对店铺招牌都只作出了应该符合市容标准、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等原则要求,对招牌内容只有“合法合规,不违反公共道德规范”等,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包含经营内容。
很多城市都喜欢对店铺招牌下手,但是结果往往并不美好。让人无语的统一店招、一眼看去不知所云的全拼音招牌,审美丑陋或者影响信息传递只是表面,背后是一些地方管理部门习惯性“越界”,任性干涉本应由商家自主决定的事项。只有让“权力边界”“依法行政”的观念深入管理者的头脑,才能让此类争议性的“执法”消失于无形,从而显著提升地方营商环境。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