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2020年2月7日在山东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将在疫情处置中一般是将发生2例及以上病例的社区(村居)划为疫点,有的地区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评估后对周边区域采取同样防控措施。
因此,一旦我们的社区、居民楼因疫情防控需要进行了封闭,请大家一定按要求配合做好留观、居家隔离等工作,当地街道、社区(村居)会负责大家日常生活保障。
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为了早日战胜疫情,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明天一定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