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你刘北山杀魏莱,少年的你刘北山魏莱弹烟灰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3-11-23 02:32:14

四、讯问程序错误

郑易扔了一张魏莱的照片在小北面前,厉声说道:“这个人叫魏莱,几天前被人*了。她的指甲里全是你的DNA!”他扯开小北的袖子,露出几条长长的抓痕“ 刘北山,你为什么*魏莱?!”然后小北就交代了,他以强奸为目的失手*死魏莱的过程,感情真挚,细节描述的也很到位。

本以为郑易应该为自己的机智和“高超”的讯问技巧得意不已,可是之后他又不断求证魏莱是陈念*的。他真的是个非常矛盾的人。法律君被他的操作秀得一脸问号。

郑易给小北观看了陈念被欺凌的视频,视频中陈念被殴打、被扒掉衣服,这种涉及他人隐私的高清无码视频,未经当事人同意随意给他人播放,严重侵犯当事人的权益,法律君对此做法表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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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对陈念满满的恶意。

女警察给了陈念4、5张尸体的照片:“认一下,哪个是魏莱?”

“认不出。”

“中间那张为什么看的那么快?”

“因为恶心。”

“都一样恶心吧?其实你知道那张就是魏莱。”

只有四五张辨认照片,也没有见证人在场,并且女警察一直疯狂暗示,这种辨认还能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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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诱供、骗供

“你能认出魏莱的尸体,是因为你知道她当时穿什么衣服。”

“你觉得只有自己能帮自己,所以你找了魏莱想要报复她。”

“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你把情况给我说一下,我来想想怎么帮陈念。”

“你跟陈念认识,她被欺凌,你想报仇,你们就*了魏莱”

“今天是陈念主动来的,你想知道她说了什么吗?”

“你不坦白没关系,你撑得住,陈念可什么都说了”。

“刘北山被判了死刑”

“你不会判太重,我保证”......

这些话全部都是典型的诱供、骗供。而且在分别讯问的过程中,郑易因为一时找不到突破口,任性地将陈念带进了小北的审讯室。我相信此时,陈念或者小北的代理律师都能将他们告得身败名裂。

可是这不符合导演的价值观,警察可以违法,但是正义不能缺席,于是在层层诱惑和欺骗之下,陈念终于松口,承认了失手*死魏莱的事实,郑易这次终于满意了。

看守所里,陈念与小北见面,两人哭成泪人,法律君也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侦查期间俩共犯见面了、聊天了,还是负责案件的侦查人员一手撮合,真的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这样一个和谐的画面。

电影中还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比如讯问小北时没有记录员,讯问结束没有签字按手印,讯问中没告知有权聘请律师等等。但是,大家看电影只图一乐,只是相关专业的人员会纠结于其中的瑕疵,总之《少年的你》是一部瑕不掩瑜的作品,只是希望曾国祥导演能多来内地串串门,更多地了解我们的现状,也能给香港人民传达出正确的价值观。

法律君还了解到《少年的你》这部电影改编自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这部小说被指出多处“抄袭”,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那么下一节我们就来讲一讲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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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涉及的法律条文如下:

1、《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装:

(一)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提出办案人员在讯问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第三百一十三条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听取其供述或者辩解,认真审核、查证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线索,并针对其思想顾虑、恐惧心理、抵触情绪进行疏导和教育。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在询问中需要运用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时应当防止泄露侦查工作的秘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二百五十一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第二百五十三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5、《刑事诉讼法》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的方式耐心细致的听取其供述或者辩解。并针对其思想顾虑恐惧心理抵触情绪进行疏导和教育。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零九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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