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先之以身”与“后之以人”。
遇到困难要“先之以身”,遇到享受要“后之以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已首先做到,要他人不做的,自已率先不做。只有这样才能服人,正人,赢得下属的心。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与其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只有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去影响人、激励人,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不学无术,夸夸其谈,说得多,做得少,就会使下属失望,挫伤下属的积极性,导致离心力增强。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以自已的行动去带动别人,实际上也是对越轨行为的无声批评,其效应是正面批评无法代替的。另外,在下属出现失误时,必须勇担责任,而不要推诿于人。
五、尊重自主权与加强监控。
大凡有才之士,都有极强的自信心、自尊心、荣誉感和成就感,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方式。管理者应充分信任他们,如果对人将信将疑,处处设防,必然伤害其自尊心,产生不安全感,影响工作积极性,最后不欢而散。
在实际开展工作的过程当中,在下属的职权范围内的事,要放手地让他去做,但也绝不能放松监控。“权利导致腐 败,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 败”,因此对过程的适当控制是必须的。当然这种监控是在在制度、程序上的监控,而不是听非正常渠道的小报告。
六、以理服人与以情感人。
批评会使人有不同反应,有人因此努力奋进,有人因此心灰意冷,有人因此恼羞成怒,因此管理者必须既善于批评,又善于抚慰,即充分把握山姆大叔的“大棒加胡萝卜”政策。下属犯错误时,该挥舞大棒就绝不婆婆妈妈,但在“棒”打之后,还要用“胡萝卜”善后。
大棒是以理服人,胡萝卜则是以情感人。一枝一叶总关情,在工作中帮助,在生活中关心,缔造团队上下之间深厚的感情,使之产生“受人滴水,报之涌泉”的感激之情,从而发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培育人才,使下属的能力得到不断提高,是一种更深层更广泛的关心,可充分激发下属的工作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增进感情,使下属朝气蓬勃,奋发向上。